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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0-05-15 16:26:01    

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洪梅分局查处环境污染案件打折扣问题。2017年8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洪梅分局监察股在调查处置“正尾”地块被倾倒工业污泥的环境污染事故过程中,仅对现场被抓获的违法人员邓某某作出处罚,对其他人员倾倒垃圾的问题未进行处置,污染事故调查处置不深入、不全面,造成该地块被大面积违法倾倒工业废料和固体垃圾的情况长期存在,造成不良影响。王晓丹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洪梅分局监察股股长,未认真履行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职责,导致不良后果,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洪梅镇纪委给予王晓丹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凤岗分局凤岗派出所警情推诿,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10月10日,凤岗镇黄洞岭南村居民彭某某因摩托车被盗到市公安局凤岗分局凤岗派出所报案,并出示摩托车的GPS定位显示该摩托车位于塘厦镇,凤岗派出所值班辅警以摩托车在塘厦镇为由要求彭某某前往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石鼓派出所报案。随后石鼓派出所根据线索查获上述被盗摩托车,并抓获两名嫌疑人,决定将该案移送最先接受报案的凤岗派出所,并通知凤岗派出所接收案件。期间,两个派出所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因移送案件问题与凤岗派出所沟通未果,石鼓派出所在传唤期限到期前违规将两名嫌疑人释放,造成恶劣影响。石鼓派出所所长赵广文和凤岗派出所政治教导员黄伟杰作为警情指令下达当天的值班领导,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均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0月,东莞市纪委监委给予赵广文、黄伟杰政务警告处分。

三、石排镇资产办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石排镇资产办财务核算股股长江彩霞、办事员王淑芬被委派到东莞市石安劳动派遣有限公司(下称石安公司)负责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两人在明知该公司长期存在大额应收未收款问题的情况下,未依规进行监管督促,也未向镇资产办报告相关情况,导致票据未及时核销产生财务漏洞隐患。在此期间,石安公司收款员谭某某利用上述财务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江彩霞、王淑芬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4月,东莞市纪委监委给予江彩霞、王淑芬党内警告处分。

(东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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