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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09-13 10:30:00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禅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方仲生借外出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8月,方仲生在广西南宁参加培训期间,作为培训班带队责任人,未经批准,无故旷课,前往桂林、阳朔等地游玩。2021年4月,方仲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南海区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麦端洪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麦端洪任狮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小塘工作办主任期间,在春节、中秋之际多次接受辖区内开展安监业务的某公司负责人罗某宴请。2018年5月,麦端洪接受罗某邀请,前往深圳大鹏新区较场尾海边旅游,住宿及餐费均由罗某公司支付,并收受罗某给予的礼金2000元。2021年4月,麦端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三、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以下简称区编码所)违规发放奖金和节日补贴等问题。2017年9月,区编码所申报的5个项目通过市经济科技专项资金评审,获得补助资金42.5万元。2017年11月,该所违规使用该专项资金发放奖金38.25万元。2013年至2017年,区编码所违规发放“三八”和“六一”节日补贴8.34万元。2020年8月,该所所长欧阳丹因提出并审批决定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个人领取2.32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所长、明城镇党委委员黄永舜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0年,每逢春节和中秋前夕,黄永舜多次收受个体商人李某通过他人赠送的节日红包,合计人民币8000元、港币10000元。2021年6月,黄永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五、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邓昭锡私车公养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邓昭锡利用负责管理南岸村委会公车的便利,虚增加油发票金额并在村委会报销,每月套取100-200元。2015年至2018年,邓昭锡将其私家车加油发票冒充公车加油发票在村委会报销,每月200-300元。2020年12月,邓昭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佛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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