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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20-07-22 16:41:18    

为严肃纪律、强化震慑,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期间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一、和平县上陵镇桃源村委会原主任叶红来违规挤占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1月,和平县财政局下达上陵镇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桃源村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1月,桃源村委会挤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989万元用于村委会办公楼装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叶红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紫金县南岭镇高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钟百均、村委会计生专干陈志华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补助问题。2016年12月,钟百均、陈志华在明知村民陈某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致使陈某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4万元。2019年8月,钟百均、陈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连平县油溪镇长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志宏,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魏仁青违规向群众筹资和收取工作费用问题。2016年底,油溪镇长潭村有3户农户因不符合条件未领取到“两不具备”搬迁补助资金而上访。黄志宏、魏仁青为减少矛盾,违规向群众筹资和收取工作费用共4.3万元,用于补助3户上访村民和工作费用支出。2018年11月,黄志宏、魏仁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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