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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5-14 17:19:03    

    2018年以来,惠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近日,该市纪委将其中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芳违规发领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芳授意市直机关工委以发放“开工利是”、“劳务费”、“慰问金”等名义,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共计18.59万元,其中李芳个人领取补贴2.62万元。2013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李芳授意或默许单位相关人员从单位的公务经费中套取了财政资金共计127.69万元,设立单位“小金库”,用于宴请有关部门、赠送礼品、走访慰问等。李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二、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贺伟平、陈雄辉等人严重违规超额开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在对惠城区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贺伟平的离职审计中发现,该单位2014年1月至11月的实际开支公务招待费为329311元,严重超出预算标准。经核查,惠城区投资办挪用了其他经费补充接待经费不足部分,且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均未能提供相关单位的派出单位公函,也未能按要求填写接待清单。贺伟平为领导责任者,陈雄辉(区投资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干部)为直接责任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惠阳区农业局副局长刘仕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2月1日,刘仕荣带领惠阳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到镇隆荔景山庄检查。工作结束后,刘仕荣吩咐检测中心主任周某辉通知所有工作人员一同用餐。随后,周某辉联系荔景山庄经营者李某雄安排晚餐。当晚,刘仕荣等16人在荔景山庄就餐消费,用餐结束后未结账付款。刘仕荣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影响极坏,刘仕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亚湾开发区西区经济开发集团公司肖惠武、文志远、潘云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津补贴问题。自2013年以来,在公司无主营业务的情况下,文志远、肖惠武在先后任西区经济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虚假事项开支、公款吃喝等形式挥霍浪费合计81.3万元。2014年,肖惠武授意前任总经理文志远作为审批人分两次审批报销13.4万元接待费用。2014年至2017年6月,总经理肖惠武通过公司内部会议决定,以“绩效工资”、“节日补贴”、“交通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给6名公司聘用人员约70万元,其中,肖惠武领取11.97万、公司财务负责人潘云领取11.78万。肖惠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文志远、潘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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