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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04-29 17:10:00    

“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揭阳市体育彩票中心原主任赖贤武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2月,市体育彩票中心原主任赖贤武调任市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督办科副科长。在即将调任的情况下,赖贤武不但没将由其保管、仍有8879.2元余额的公车加油IC卡交还单位,还交代该中心财务人员购买面值2500元的加油充值卡充入其私人加油IC卡,将充卡费用在该中心报销。调任后,赖贤武一直使用上述两张加油IC卡为其私车加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11379.2元。2021年2月,赖贤武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二、揭西县棉湖镇中心小学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6年9月,时任棉湖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赵国俊主持召开行政会议,决定虚增并截留该校临聘人员的工资,用于发放补贴。2016年至2019年7月,该校由报账员侯桂芬通过虚增并截留套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方式私设“小金库”。2017年至2019年,该校动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教师节补贴、“三八”妇女节补贴和春节“开门红”共33250元。2020年9月,赵国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侯桂芬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三、揭东区玉湖镇玉联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洪少凯违规收受节日礼金问题

2021年1月,揭东区玉湖镇玉联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洪少凯在春节前夕通过微信转账收受该村外出商人节日礼金6000元。2021年4月,洪少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揭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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