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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0-06-23 15:17:50    

为加强警示教育,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茂南区金塘镇南方村委会委员江淦武违规审批五保供养待遇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江淦武在担任南方村委会民政助理员期间,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经入户调查核实,违规通过村民何某桂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导致何某桂骗取国家特困待遇供养款共计19752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20年4月,江淦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电白区岭门镇山前村委会委员郑秀娟违规办理低保的问题。2013年,郑秀娟在办理低保金申领过程中,优亲厚友,隐瞒其父母家庭真实情况,导致其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5304元,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郑秀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郑秀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信宜市池洞镇池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庆新违规办理低收入住房困难补助的问题。2013年,刘庆新明知谢某邦家庭不符合“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条件,仍然将其列入扶持对象,致使谢某邦申领了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建政府补助资金15000元。刘庆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刘庆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高州市石仔岭街道石仔岭村委会计生专干李丽芳违规审核上报低保户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丽芳在协助石仔岭街道从事低保申报审核工作过程中,未按要求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何某清、卢某玲两户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分别领取低保金14254元、20236元。2020年4月,李丽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化州市杨梅镇低埇村委会干部余君等人履职不力的问题。2015年,低埇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副主任余君,计生专干陈文锦,村“两委”委员余洁清在协助政府核实相对贫困户申请过程中,没有对申请家庭进行认真审核,导致多户家庭违规获取相对贫困户资格。余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2月,陈文锦和余洁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余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茂名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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