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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0-09-30 10:50:00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办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茂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潘学贤套取贫困残疾人救助款问题。2014年,时任茂南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潘学贤在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款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发放的22000元救助款中套取20150元用于个人私家车加油使用,实际支付给领款人的救助金额为1850元。2019年10月,潘学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二、电白区马踏镇联群村村委会主任汪国进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11月,汪国进在开展低保申请核准工作过程中,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干部潘某萍的婆婆杨某芬、亲戚杨某兴办理了低保审批手续,致使杨某芬、杨某兴分别领取了低保救济金11350元、13424元。此外,汪国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汪国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信宜市丁堡镇高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陆治荣对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至2018年,陆治荣对2016年高桥村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陆某坤户被评为精准扶贫户并领取了国家补助资金61760元。2020年3月,陆治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高州市荷塘镇原规划建设办主任苏德贵在危房改造资金审批划拨过程中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时任高州市荷塘镇规划建设办主任苏德贵在危房改造资金审批划拨过程中,未能认真核对补助标准,在拨款呈批表上签名同意将应补助2万元/户的21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4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划拨,造成多划拨了42万元。对此,苏德贵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苏德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化州市合江镇塘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福业及原村委会委员周冠武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时任化州市合江镇塘乐村党支部书记周福业明知周某冠等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仍安排时任塘乐村委会委员、文书周冠武,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为周某冠等三人申领到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0万元。此外,周福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周福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周冠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

(茂名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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