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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09-14 15:00:00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卫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公车改革补贴”共计人民币562415元;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全勤奖”共计人民币563861元;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市卫生学校违规发放“午餐补贴”共计人民币747382元。对此,市卫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被清退。

  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马楚杰等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马楚杰在先后任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原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湖大队大队长、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期间,7次违规使用单位执法车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共计人民币1426.46元;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马楚杰和时任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龙湖大队副大队长罗伟扬、郑和钿三人套用单位执法车加油卡油费共计人民币24000元,供个人私家车加油使用。2021年3月,马楚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伟扬、郑和钿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所得已退缴。

  三、澄海区东里镇新兴街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吴旭明,原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春亮违规收受村集体礼金问题

  2014年底、2018年初,时任澄海区东里镇新兴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春亮和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吴旭明,分别在为儿子办婚宴时,宴请全体村干部和工作人员,村安排各2000元作为婚宴人员所送礼金,该费用与村其他费用合并开支。吴旭明、林春亮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资金已退还村集体。

  (汕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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