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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8-02 11:59:35    

为加强警示教育,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龙岗区横岗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戴海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前后,戴海清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共计41000元现金、7000元购物卡,以及价值49950元的12瓶高档红酒和5条高档香烟。戴海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龙岗区纪委监委给予戴海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福田区统计局原局长刘宏等4人借外出学习之机旅游问题

2017年6月7日至12日,刘宏带队前往云南昆明参加某高校举办的统计培训班。刘宏私自带领一同参训的福田区统计局副调研员杨晓波、原城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田秀瑛、原社会科科长吕庆好等3人,占用部分培训时间自费前往大理市旅游2天。2019年2月,福田区纪委给予刘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晓波、田秀瑛、吕庆好诫勉处理。

3.盐田港置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魏全贵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

2017年1月4日,魏全贵指使该公司办公室员工李某,将其本人于2016年12月31日在东部华侨城私人打高尔夫球的费用4000元,作为业务费分2笔进行报销。2018年8月,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魏全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湖社区原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肖军以虚开发票的形式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6年6月、9月和2017年1月,肖军指使工作站报账员以“母亲节购米和果篮慰问辖区工会困难母亲”、“购月饼、米、油中秋慰问职工”、“购米、油等慰问单位职员、居民”等名义虚开发票报账,先后3次购买8.9万元天虹商场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工作站工作人员。肖军本人也先后3次领取了共计5500元的购物卡。肖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宝安区纪委给予肖军党内警告处分。

5.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原新屋仔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朱锦文等4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8年春节前,三溪社区原新屋仔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朱锦文、原曾屋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叶广文、原福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潘伟兵、原油榨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潘国惠分别收受某城市更新地产商赠送的1万元现金以及香烟和轩尼诗VSOP酒等。2019年3月,大鹏新区纪工委给予潘伟兵、朱锦文、叶广文、潘国惠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

(深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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