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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环保领域责任追究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8-15 11:08:20    

    近年来,阳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为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震慑,日前,阳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近期查处的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一、阳春市合联塑料厂和汇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阳春市合联塑料厂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原材料、生产工艺及未验先投,违法用地,违章建设,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以及清理缓慢等问题,阳春市环保局、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合水镇政府、合水镇国土资源所、合水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存在监管缺失、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

  2012年至2016年,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且超标排放多种重金属污染物污染环境问题;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页岩环保砖厂存在非法贮存危险废物问题。阳春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在对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及阳春市汇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页岩环保砖厂的日常环保工作监督中,存在监管缺失、工作不力的失职行为和发现监测结果超标知情不报、对危险废物认定及向上级汇报弄虚作假的渎职行为;阳春市政府存在把关不严导致发生弄虚作假问题的失职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两案并案处理,2017年9月,阳春市政府以及阳春市环保局、阳春市合水镇政府在上述事件中失职失责的2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处理12人,批评教育3人。

    二、阳春市陂面镇粤升纸厂违规设置排污口排放废水问题

  阳春市陂面镇越兴纸品厂是阳春市粤升纸业水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问题。阳春市环保局作为环保主管部门,陂面镇政府作为属地管理单位,在日常检查巡查中未能及时发现该厂生产性废水外排情况,也未发现该厂违规设置排污口,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7月,阳春市环保局和陂面镇政府在该事件中失职失责的9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处理2人,批评教育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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