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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4-30 10:10:07    

今年以来,肇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和关键节点,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市第一季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封开县莲都镇深底村委会副主任陈锐生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7年至2018年3月,陈锐生与其他村干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在村委会食堂大吃大喝共计5.8万多元,并以“支会议工作经费”名义在账上列支,隐藏公款吃喝支出。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在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及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陈锐生与其他村干部商定以“支村干部春节维稳工作补贴”“支村干部春节值班补贴”“支历欠村干部工资、补贴款”等名义,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贴合计2.9万多元。陈锐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怀集县优抚医院原院长梁少江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梁少江在任怀集县优抚医院院长期间,将其个人的两辆私家车以租借名义充当优抚医院公车,主要由梁少江及其家人用于自身日常生活、上下班、下乡和出差等,并在优抚医院账户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车辆保险、油费、维修保养等费用合计3.8万多元。此外,梁少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梁少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广宁县石涧中心小学原校长陈烈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石涧中心小学以发放节日补贴、电话补贴等方式,违规向学校班子成员发放资金、物资等共计2.9万多元,违规使用公款1.3万元购买香烟、酒水等用于接待;并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虚开发票5.8万多元用于冲销上述款项和1.6万元的加班餐费开支。陈烈棠作为时任校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陈烈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四会市地豆镇连平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四会市地豆镇连平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由村“两委”干部自行商议使用集体资金以工资补贴、节日补贴、会议误工补贴等名义,违规向练国铭、杨秀清、李海权、曾卫文、冼爱娣、赖伟霞等6名村干部发放工资和补贴款约6.5万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练国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肇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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