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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12-27 17:33:58    

近日,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南朗镇流管办泮沙村服务站原副站长严国军等人违规办理居住证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严国军与时任南朗镇流管办华照村服务站站长程瑞欢、南朗镇流管办督查组组长林伟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篡改市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方式,为社会中介人员违规快速办理679张居住证,共同受贿人民币201万元,其中严国军分得100.5万元、程瑞欢分得13万元、林伟亮分得87.5万元。2018年9月,严国军、程瑞欢、林伟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南朗镇政府依法与上述3人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违纪所得已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中山市工商局三乡分局原局长郑嘉宁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事宜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07年至2011年,郑嘉宁在担任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中山国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其代理4家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松送予的现金人民币110万元,事后将其中60万元转送给市工商局原局长李德荣(另案处理)。2017年7月,郑嘉宁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嘉宁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3.五桂山办事处桂南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五桂山办事处桂南村委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以及未进行资产评估等情况下,经村“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别于2005年3月12日、2008年10月20日将位于桂南村旗溪小组土名为“彭其环”“桔仔园”共计106.2亩农用地使用权以743.4万元的价格出让给香港商人邱某伟,后于2014年11月17日,又以1900万元的价格赎回上述土地使用权,直接导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约1156.6万元的严重后果。2017年,桂南村党支部原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村委会原主任、副主任等8人,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4人被罢免村委会委员职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被告单位中山市五桂山桂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潘开明(桂南村党支部原书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4.西区长洲社区党委原副书记黄志海私自挪用老人协会福利会基金购买理财产品等问题。2014年5月至9月,时任西区长洲社区党委副书记黄志海在分管长洲老人协会福利基金会期间,利用掌管银行密匙(U盾)及登录密码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该基金会银行账户人民币10万元,转到其父亲黄某森银行私人账户,用于网上购买个人理财产品,并将所获收益约人民币0.33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1月,黄志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长洲社区居委会与其解除合同,违纪所得已被收缴。(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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