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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5-08 15:07:14    

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一、黄圃镇人大原副主席梁自洪等人违规套取、滥用扶贫工作经费问题

2013年6月至2016年底,黄圃镇在对口帮扶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潮州市饶平县钱东镇等地期间,黄圃镇人大原副主席梁自洪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并将相关费用0.98万元在扶贫工作经费中报销;黄圃镇党委委员范景团违规使用扶贫经费0.29万元宴请其私人朋友;2016年8月,黄圃镇党委书记黄顺欢带队赴潮州市饶平县调研扶贫工作期间,梁自洪、范景团等人违规组织、参加宵夜聚餐,并将宵夜及高档酒水费用0.69万元在扶贫经费中报销;黄圃镇农村和农业工作局原雇员吴喜淼利用其负责扶贫期间财务报账的便利条件,虚报扶贫车辆加油票据套取扶贫经费1.53万元,违规使用扶贫经费0.47万元报销其桑拿沐浴、外出吃饭、酒店住宿等私人消费;经黄圃镇原副镇长刘涛审批、时任黄圃镇扶贫办主任梁献华签字证明,刘涛违规使用扶贫经费1.05万元用于其个人餐饮、住宿消费,并指使下属违规使用、套取扶贫经费4.5万元用于赠送他人红包礼品。

2018年11月,梁自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刘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梁献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喜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范景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2019年3月,黄圃镇党委书记黄顺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受到诫勉处理。上述人员相关违纪所得均被收缴。

二、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韦国展弄虚作假,虚构驻村情况问题

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教导员韦国展在肇庆市德庆县武垄镇双象村扶贫期间,在上级检查和市委巡察组巡察时,不仅不如实报告其违反扶贫工作“吃住在村”规定,还制作虚假房屋租赁合同,与其他驻村工作人员串通,伪造驻村居住事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4月,韦国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沙溪镇原党委委员刘北治等人虚构扶贫工程项目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2013年12月,时任沙溪镇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驻村工作组组长刘北治,驻村工作组副组长高玉君、驻村工作组成员余子欣在对口帮扶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期间,违反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虚构“大清洁·乡村美”扶贫工程项目,经时任中山市扶贫“双到”派驻肇庆市封开县扶贫工作组组长廖少球(现任石岐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审批同意,将12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直接拨付给肇庆市封开县平凤镇登河村、红庄村,后通过工程建筑商虚假走账,将该笔扶贫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部分资金被村委会干部私分。2018年11月,廖少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12月,刘北治、高玉君、余子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坦洲镇群联村委会民政专干杨炳沛骗取救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期间,坦洲镇群联村委会民政专干杨炳沛利用协助坦洲镇社会事务局开展各类救助资金申请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通过私自复印救助对象各类救助申请资料、私自开设救助对象银行账号等方式冒领救助资金14.85万元。2019年2月,杨炳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所得被收缴。(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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