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党 锋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1-04-19 12:38:49  浏览次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职能职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乡村振兴离不开“领头雁”,基层“两委”干部的作风,事关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事关乡村振兴的推进成效。随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如何推动村(社区)新任班子健康、高效履职,成了头等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村(社区)换届后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盯村(社区)“一把手”压实主体责任、做实末端监督,助力村(社区)新任班子迈好第一步、干出新气象。同时,要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性教育,抓好政治和业务培训,把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着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心走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与村级纪检监察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前哨”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要从基层治理的关键点入手,把权力公开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形式,开辟多种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对群众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及时反馈处置结果,让群众感受到参与监督有结果、有价值,更好凝聚群众支持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

坚决清除乡村振兴“拦路虎”。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与否、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为期3年的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扫黑破“伞”,农村黑恶势力基本肃清,农村治安环境明显改善。面对来之不易的成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头脑清醒,坚定决心、树牢信心,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常态化开展基层正风反腐的决策部署,总结吸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村霸”等突出问题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细化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机制制度,实现长效常治。

乡村振兴战略既是长远之策,又是系统工程。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做好“三农”工作重要又紧迫。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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