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来源:党 锋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1-05-13 15:58:51  浏览次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监督是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要增强纪法能力,夯实专业基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作为政治机关和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敢于担当、勇于监督、敢于负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更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谦虚谨慎,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让全社会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关键在于提高政治站位,要害在于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是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法作为能力要求、把懂法作为价值追求、把用法作为工作准则,深刻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讲政治和讲法治的内在一致性,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政治把握与法治方式统一起来、结合起来,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不能腐”的约束作用、“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是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依规依纪依法的本质属性。在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简单化、表面化。要把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证据至上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坚决防止依据不明、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的重要职责,必须带头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不折不扣地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纪检监察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勇于在攻坚克难中经风雨、抗压力、练本领、促提升,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出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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