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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监委
专项检查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11-29 14:54:08    

  “这名受处分人员在2020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为何年度考核却评定为不定等次?”近日,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单位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要求立即整改。

  为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龙门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不打“白条”、不打折扣。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达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含建议书)的执行情况,重点围绕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宣布、处分决定是否归入受处分人的组织人事档案、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是否违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等七个方面进行检查。

  据了解,专项检查将持续1个月,分为“自查自纠、书面检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由各有关单位填写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检查阶段,由联合检查组检查受处分人员个人档案,查阅职务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工资发放明细表等资料;总结提高阶段,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梳理汇总检查结果,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纠正的进行通报批评。

  “只有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才能真正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纪律处分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才能得以发挥。”龙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都会开展一次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并建立工作台账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或者延误执行、执行错误的,将督促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工作负责人,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

(龙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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