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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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为加强对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为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乔石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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