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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广东目前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全省设广州、深圳2个副省级市,19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54个市辖区、45个县〈其中3个民族自治县〉;基层设置1318个镇、5个乡、7个民族乡、380个街道办事处,21391个村委会,5675个居委会。
  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广东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形成了三种类型的经济区域,即作为中心城市的广州、深圳和保持领先发展地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居中间状态的粤东粤西两翼地区,相对较为落后的广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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