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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开展核查强化立体监督
以“组合拳”向扶贫领域“微腐败”亮剑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9-05-28 08:49:17    

“龙城街道鸬鹚村委会委员李银香在协助龙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办理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时,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日前,龙门县纪委监委点名道姓曝光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这些事情就发生在身边,相关人员受到严肃查处,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龙城街道多名村干部说道。典型案件的通报是一种警示教育方式。龙门县各乡镇开展扶贫领域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基层干部受到警醒和震慑,有效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从惠州市纪委监委获悉,惠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个一遍、四个到”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群众走访,下沉一线核查,强化立体监督,打出“组合拳”,向扶贫领域“微腐败”亮剑。

数据显示,2017年至今年4月,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50条,立案276件3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3人,通报典型案例13起。去年惠州扶贫领域线索排查数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4,立案数排名第7,结案数排名第4。

入村到户开展一线核查

“扶贫补助金领到手了吗?这个月领了多少?”“这几个月补助标准提高了,你注意到了吗?”……近日,龙门县纪委监委牵头,该县县直职能部门和镇(街)纪委组成的核查组正在开展异地抽查、入户核查。

位于惠州北部的龙门县是山区县,该县的省定贫困村数量占全市的比重超过一半。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萧波勇说,龙门组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下访,向群众宣传扶贫领域腐败信访举报知识,对全县34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存疑问题324个,梳理问题线索23条。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所有省定、市定贫困村、贫困户都走访到位,所有扶贫政策、扶贫资金落实情况都核查到位。

市、县、镇纪委三级联动,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由纪委班子领导带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深入贫困村入户走访核查,切实了解扶贫情况和脱贫情况,累计走访核查贫困户30531户,发现问题2284个。

为了让核查更加客观公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以异地抽查复核为抓手,实行村村“体检”、执纪倒逼,按照“3+X”做法,聚焦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生态环境污染等3个方面问题,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自选增加抽查内容,累计抽查复核行政村646个,入户核查农户25604户,访谈村民41850人,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4条。

龙门县在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结果异地抽查复核中发现,永汉镇涉嫌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多户家庭纳入了低保救助,经过县民政部门认定和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永汉镇社会事务办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对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的户籍、收入、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就将申报材料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去年12月,时任永汉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黄小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门县纪委监委既抓查处又抓问责,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14人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龙门县委巡察组发现蓝田瑶族乡社前村、蓝田村两个村委会干部存在不担当尽责、充当“老好人”的现象。为了捞选票,不想“得罪”村民,违规将危房改造资金平分给相关人员建房,导致国家扶贫政策执行走样。

经查,社前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12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36万元平分给15户群众建房,将上级核准的2015年9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27万元平分给21户群众建房;蓝田村委会将上级核准的2013年7户危房改造户的改造资金17.5万元中的7万元分派给另外16户群众建房。目前,蓝田瑶族乡党委对当事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处理2人。

龙门县委巡察办主任黄俊达说,龙门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6—2018年连续三年共开展3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实现全县53个省定、市定贫困村巡察率100%,开展扶贫专项巡察次数在全市最多。通过扶贫领域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脱贫攻坚中执行政策变形走样、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笔者从市委巡察办获悉,去年市委巡察机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派出3个专项巡察组,重点监督检查46个省定贫困村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不实、弄虚作假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去年实现了对全市46个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91人次,实地查看项目工程现场333个,实地走访贫困村64个877户,发现问题181个,移交问题线索77件。

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市委巡察机构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巡察延伸到基层的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并指导巡察297个村(社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将巡视利剑直插基层。

推动政策落实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政策不够完善,这给一些人提供‘钻空子’的空间。”龙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梁华骞表示,针对低保五保、危房改造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龙门县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督促民政、财政、住建、扶贫等重点部门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市纪委监委通过构筑立体监督网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积极努力,有效推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到实处。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举例,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加大对监督单位扶贫“1+N”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核查,共发现问题线索6条。深入调研扶贫项目落地难问题,及时清理废止4份与国家现行政策不符、阻碍扶贫项目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并督促发改部门抓好后续工作落实。督促扶贫、民政部门开展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确保精准甄别、动态管理。督促扶贫、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区级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摸查工作,推进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督促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对特困群体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存量1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437户……

为规范资金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扶贫、财政部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财政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教育补助资金、大病救助资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及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等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以及惠东县、龙门县扶贫项目统筹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问题,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率。督促财政部门出台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制度文件,严格规范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近年来通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发现相关的信访举报数量大幅减少,这说明情况在好转。”该县纪委监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幸基雄说道。在龙门龙城街道鸬鹚村,村民李辉说,“以前会听到一些关于扶贫资金发放不公平的说法,现在没有听到了,大家普遍认为现任的几位村干部勤奋爱民,办事公平公正公开。”

“四个一遍”与“四个到”

“四个一遍”:即每户贫困户见面一遍,监督检查真扶贫的问题;每个贫困村走访一遍,监督检查真扶贫的问题;对扶贫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情况检查一遍,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走过场”问题;对一批重点扶贫项目核查一遍,监督检查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是否到位问题。

“四个到”:即所涉及的省级每一个贫困村都要走到;所涉及的省级贫困村的每一户贫困户都要见到;所涉及的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扶贫政策的扶贫单位都要问到;所涉及到的各级各项扶贫资金和项目都要核到。

聚焦

龙门∶巡察直插基层 护航脱贫攻坚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冲刺时期,龙门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本届内共进行了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推进巡察延伸到村(社区),直插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把准政治定位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龙门县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工作,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的部署,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重点监督检查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将扶贫领域巡察列入本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逐步开展对乡镇(街道)、省市贫困村以及与脱贫攻坚联系紧密的相关部门巡察工作。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有关地方、单位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落实有差距、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扶贫干部作风不实等各类问题209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5条,转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处理5人,完成全县23个省级贫困村和30个市级贫困村巡察全覆盖。

加强部门联动精准施策“体检”

龙门县扶贫领域巡察立足脱贫攻坚工作特点,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在巡察进驻前,巡察组采取函询、座谈、单独沟通等形式,从各相关部门广泛搜集信息,帮助巡察组尽快掌握情况。与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派驻监督,以及组织、信访、承担扶贫督查考核任务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共享信息,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和突出问题等情况。在巡察进驻后,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检查财务账目等方式多渠道发现问题,认真从审计、公、检、法等单位办理的相关工作、案件中寻找和掌握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同时注重直插基层了解情况,走村入户明察暗访,看实情观实效,问群众的切身感受。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实地走访1850户基层群众和贫困户,重要扶贫项目全部到场查看。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巡察质量

做好巡察工作关键是巡察干部。龙门县开展的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都从纪检、财政、审计等系统抽调优秀干部参加巡察,保证每个巡察组都有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在巡察开展前进行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有效提高了巡察专业能力、工作效率和监督实效。如2018年开展的对17个市级贫困村203个村小组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村委及村小组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8个共性问题,形成专报向县委报告,引起县委高度重视,从而推动全县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其中财政、审计方面专业的巡察人才发挥了很大作用。

强化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

扶贫领域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向巡察对象逐一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完善问题及线索台账。针对重点问题,落实专项督办,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落实专人跟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如巡察发现龙城街道办、龙田镇3名学生未按国家规定享受到义务教育困难补助,将问题反馈给龙城街道党工委和龙田镇党委的20天内,3人足额领取到贫困学生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如此类的问题整改共完成21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巡察组汇总综合,列出共性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照单整改,规范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将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以监督促整改、以问效促落实。同时认真做好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基层干部思想防线,在县电视台、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曝光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次,点名道姓曝光24人。各乡镇开展扶贫领域案件警示教育23场次,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有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屡拿国家扶贫资金当人情 龙门一批镇村干部被查处

“屡屡拿国家扶贫资金当人情,肆意分配扶贫‘蛋糕’,纪法难容,必须一查到底!”龙门县纪委监委领导在案件通报会上面露愠色地说。近日,该县一批镇、村干部因在执行国家危房改造政策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被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

2011年的一天晚上,地派镇古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火祥,副主任张宏栋和村委委员、妇女主任罗洮珠三人暗地里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商量本年度危房改造指标分配事宜。经过一番权衡与商讨,决定将罗洮珠的儿子、已转为天堂山街道居委会户口的罗某坚家庭纳入本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进行申报,算是对罗洮珠在村委工作的“犒劳”。

得到母亲所在村委会的特殊“关照”后,不久罗某坚顺利拿到了该年度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帮助他购买了一套心仪的商品房。见此事东窗未发,风平浪静,刘火祥等村委干部胆子越来越大。2013年期间,他们故伎重演,私自决定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潘某条、潘某占家庭列为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改造对象,致使这两户家庭各领取危改资金2.5万元,用于自家建房和日常生活开支,上演了一出“鸠占鹊巢”的荒唐剧。

更令人匪夷所思和愤慨的是,2014年期间,面对本村村民潘某眼、潘某凡、潘某权、徐某平、罗某博、罗某会、张某雄7户家庭,各申领了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万元后却不修建住房,而是将此笔资金用于帮助亲属购买商品房、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支的事实,以刘火祥为首的村委会当起“老好人”,睁着眼睛说瞎话,明知这批家庭未按国家规定改善现有住房条件,却照例在《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表》的“村委会验收意见”一栏中签名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确认上述七户已按国家规定建房并上报至县有关部门,致使他们打着危房改造幌子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目的得以顺利达到。

国家扶贫政策俨然成了他们的人情“礼包”。龙门县纪委于2017年底接到群众举报介入后,马上成立专案组快查快办。

龙门县纪委监委现已查明,时年该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廖桥养、副镇长吴潮龙、扶贫办负责人谭金华、扶贫办工作人员徐桂飞在执行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工作中,玩忽职守,未真正深入困难家庭面对面核查,让困难户家庭信息失实。在核实、验收等过程中未充分履行自身职责,甚至一些环节让村干部“越俎代庖”,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他们身上存在的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导致国家危房改造资金被罗某坚等10人违规领取并用于个人消费,造成国家扶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致使国家损失扶贫专项资金共计28.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7年12月15日,龙门县纪委监委对刘火祥、张宏栋、罗洮珠作出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决定;责成地派镇人民政府追回上述被违规领取的国家扶贫资金。该县纪委启动“一案双查”机制,于2018年8月、11月、12月分别对吴潮龙、谭金华、廖桥养、徐桂飞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同时将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四风’问题曝光台”直接向社会曝光,等待刘火祥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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