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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核双闭环”严把问题线索了结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9-05-29 09:08:07    

“杨和镇际川村经济社副社长、党小组组长张带自2003年起,在处理谢某、黄某二人土地发包时,为二人虚增实际发包土地面积,以达到多收取土地承包款的目的。张带分别收受谢某好处费37350元,收受黄某好处费10712.25元,共计收受他人好处费48062.25元。对于镇纪委撤销其党内职务这一处分意见,大家怎么看?”

“我认为镇纪委的处分决定不够妥当。张带身为基层党组织干部,在协助处理村集体事务时,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张带连续多年损害群众利益,被调查后还拒绝退缴违纪款项,撤销党内职务这一处分确实轻了。”

不久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杨和镇纪委提交的一份审查报告展开深入讨论。

最初,杨和镇纪委的审查报告指出,建议给予张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过讨论后,高明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决定给予张带开除党籍处分。

这次处分结果的转变,源于高明区纪委监委探索的“两审核+双闭环”工作机制。这项工作机制是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相对薄弱、标准参差不齐等情况而设立的。其中,“两审核”即对拟初核了结的线索,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须通过专题会议进行审核研讨,之后再经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形成双层把关。

“双闭环”即针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决定立案审查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把关审核,重点审查主要问题是否已经查清、现有证明材料是否存在疑点等,由此形成第一个闭环;对拟了结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统一审核,重点审核予以了结的理由是否充分。对未通过审核的案件,承办部门需进行补充调查或进一步研究,从而形成第二个闭环。

“经过摸索,这一机制为严把问题线索了结审核关起到积极作用,相当于为问题线索处置加挂了一道‘安全阀’,既提升了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质量,又有效防范了查小放大、查不彻底等处置风险。”高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蔡国富介绍。

去年以来,高明区纪委监委运用“两审核+双闭环”工作法共审核了结问题线索350件,初次审核同意了结302件,未同意了结48件,经过重新核实后有5人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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