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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11-23 10: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汕头市龙湖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龙湖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省委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省委巡视组向区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迅速成立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扛起责任,部署和推动全区上下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形成目标一致、行动一致的整改合力。

  (二)精准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担任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会、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12场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集中精力抓研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针对具体问题精准施策,对个性、单一问题,逐人逐项拿出处理意见,确保立行立改、限期办结;对领域性、区域性问题,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确保规定时间内取得实效;对涉及体制机制和需要长期推进解决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标本兼治推动问题解决。

  (三)从严从实开展督查督办,切实提升整改实效。围绕“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标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周报制度,每周动态更新问题整改进展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阶段性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具体整改工作进展进度,对重点问题予以督查督办,有效传导整改压力。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重点事项,加强对堵点难点破解的协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拿出实招硬招,以科学长效制度管事管人管物。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关于立足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核心区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6”工程,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深圳前海对标学习,在加强学习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编制龙湖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组织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有关文件精神,突出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2021年前三季度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45.01亿元,同比增长1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5.01亿元,同比增长16.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完成806.03亿元,同比增长2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亿元,同比增长6.34%。二是持续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率先探索新经济发展路径,发布“龙湖新经济地图”,搭建新经济研究中心,举办“11·30”龙湖创新日系列活动。大力抓好创新主体培育,做好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建成省化学化工实验室龙湖中心、汕头超声电子实验室等创新载体。三是成功申请“龙湖东部现代产业园”纳入市八大重点产业片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园区零散存量土地,全力推动企业增资扩产。用好用足汕头市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有关政策,推动首批7家企业低效用地再利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组长的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

  (二)关于有的扶贫资金投资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扶贫专项资金运作程序,全面完成扶贫资产确权登记。二是聘请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区产业帮扶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三是落实财政部门加强专项监管,指导督促各街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扶贫资金。

  (三)关于污染治理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大重点水体治理力度,强化鸥汀南面排渠水质提升工作,启动南面排渠鸥上段暗渠的明渠化改造。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水体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直排偷排行为。持续开展水质监测监控,对异常问题及时溯源排查并落实整改。深入开展“五清”“清四乱”“散乱污”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全面查漏补缺并抓紧工程扫尾验收,先后对83个自然村开展两轮检查,对雨污分流错接漏接等问题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全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总进度达99.7%。三是对重点水体逐一研判,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结合雨污分流系统建设项目及市政管网“洗管、洗井”专项整治,推进水体治理提质增效。

  (四)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快新溪、新海、外砂、龙华街道供水管网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一期全部改造工程,并在2021年9月底进行试运行。二是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新溪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接驳工程。2021年第三季度,全区农村污水收集率100%、生活污水治理率66.27%。三是加快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区83个自然村均实现至少一条通达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村道路面硬化完成率100%。

  (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未及时“六清”的问题

  一是组织区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已办结的扫黑除恶线索开展核查工作。二是2020年底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线索的清零工作。三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扎实

  (一)关于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

  一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设廉政文化平台、廉政文化长廊,开设“龙湖廉政讲堂”,邀请法律、心理学等专家教授学者授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有关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二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重点加强工程领域有关廉政制度建设,促进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三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9次、“一把手”上教育整顿专题党课6次,政法干部观看先进事迹宣传片6场次。开展政法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31件,其中23件为新举措。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制定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会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二是提升网络安全监管能力。对域内公网地址、基础网络、设备设施、信息资产等进行全面自查、逐一建档。组织对全区网站开展巡查,按规定对问题网站予以关停。持续加大高科技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营业性演出有关规定,落实主管主办单位、指导单位加强审查,按规定程序报备。制定文艺活动管理机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第三方面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一)关于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区委抓党建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区委领导同志挂钩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龙湖区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试行)》,从制度层面强化基层党建的组织实施、资源配置、督查指导。二是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述职评议和考核成果,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抓基层党建责任。三是成立龙湖区社会组织党委,进一步优化“两新”工委运行机制。四是开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全面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实体运作水平。五是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充实村(社区)党建工作力量,优化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六是修订区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完善党组织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七是落实区政府党组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党组办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办会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规范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运作。

  2.针对有的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区委制定《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意见》并带头执行,推动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印发《关于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通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三是将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情况列为区委巡察重点内容,组织对前八轮区委巡察发现“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3.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指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意见反馈等方式,全面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二是制定并实施《龙湖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三是按照有特色有成效、可示范可推广的标准,打造农村、社区、街道、机关、“两新”等各领域党建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四是充分用好党校办班、党课宣讲等载体,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落实各街道党工委全覆盖开展“两委”干部培训。五是组织开展“三资”管理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全区78个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问题限期落实整改。

  (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制度,推动出台《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选人用人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干部考察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加强考察程序、谈话技巧、考察谈话记录等培训,提升考察组成员业务水平。三是注重干部的平时考核,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依事择人的原则,加强干部任用的研判把关。

  2.针对干部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对照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全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对各街道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有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梳理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兼职社团职务情况,建立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工作台账,从严做好领导干部相关兼职审批。三是认真贯彻广东省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建立选调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选调生在基层工作履职质量。

  3.针对干部档案专审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制订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二是对个别同志档案部分信息存疑问题进行严格查核并重新认定。三是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的情况与其他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其他材料出现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与专项审核一致。四是选派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以干代训提高档案业务工作能力。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严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查处存在办公用房严重超标等违纪问题的相关人员,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二是区委组织成立6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相关问题已落实整改。三是紧盯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对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021年共开展明察暗访40场次。四是印发典型问题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对辖区低保对象及其他困难对象的动态核查,对低保户中疑似特困人员展开专门排查,按政策实现应养尽养。二是加大力度整治违建,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结合辖区重点项目推进,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整治,2020年以来全区共拆除各类违建857万平方米。三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依上级有关政策分类整治,坚决杜绝增量、减少存量。

  (三)关于营商环境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推进行政职权下放和执法力量下沉街道工作,加快基层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出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各街道相应成立综合执法办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初步建成综合执法体系。二是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龙湖区建设区域商贸高地实施方案》《龙湖区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龙湖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服务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制度创新、产业联动、港澳台合作等领域深化协同合作,派出干部到深圳前海自贸区挂职锻炼。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区领导加强对所分管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促。2020年10月份以来,区领导到分管线条单位专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96场次,带队到分管部门和挂钩单位上党课、廉政教育课62场次。二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用好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党内监督措施,对各级党组织在从严治党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严把村(社区)“两委”干部入口关,结合村级换届工作,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进行联审,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任前谈话。四是深化“头雁”工程,构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链条管理监督机制,落实任职备案、履职备案和离职备案,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制度。五是在村(社区)探索试行监察联络员制度。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重点排查各村(社区)“三资”交易平台公开交易行为,重点监督住建、水务、城管等部门和区直企业的财政资金使用、土地出让收入情况。二是修订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控管理规章制度、审查调查规章制度,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三是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淬炼》《利剑出鞘扬清风》等多部警示教育片。四是结合村级换届开展剖析预判,全面掌握“两委”班子建设和运作状况,准确了解评价“两委”干部履职情况,精准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五是建立衔接机制规范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工作。

  (三)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区委全面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县巡察流程》要求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区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二是全力支持巡察机构建设,注重选派年轻、有专业能力的干部加入区委巡察组,充实区委巡察人才库。加大巡察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三是制定《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办法(试行)》,从制度上明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的精准度。

  (四)关于一些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程招标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二是组建龙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推动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加强监督执纪,紧盯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针对工业用地份额调整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题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依法依规处置相关申请调整用地事项。二是进一步核查相关建设用地位置调整、置换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政策界限,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置。

  3.针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助、补贴、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二是对个别国资出资未收回的,加快通过法律程序对剩余本金进行追讨。三是立案查处国有资产物业出租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举一反三推动国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四是优化国资物业出租定价机制,对于大宗或不在区级物业指导价评估范围的,由出租国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该片区市场价进行租金评估后报区财政局备案。

  (五)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三资”管理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重点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情况进行摸排,抽查历史合同签订情况,比对“三资”平台合同信息及资产资源数据,深挖“三资”交易问题。在排查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中,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问题的责任人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运用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以案释纪释法,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决清除队伍中害群之马。三是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查处村(社区)“两委”干部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第六方面问题,上次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一)关于干部任职交流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全面掌握任现职时间长的干部和需要交流调整的干部名册,开展街道、区直单位班子建设分析研判。二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今年1月、4月分批对应交流的区管干部进行交流。

  (二)关于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缓慢的问题

  一是成立区“僵尸企业”清产核资及出清领导小组,细化完善出清方案。二是结合清产核资情况,对每个企业进行全面评估,“一企一策”拟订出清方案,分类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

  (三)关于落实留用地工作总体进展慢的问题

  一是对龙湖区划留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摸查,2019-2020年度完成上报并获得批准留用地项目共5宗,2021年以来上报审批4宗,其中3宗已获得批准。二是对未落实的留用地,加快推进各村(社区)申报留用地选址及农转用手续,逐宗逐项加快解决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龙湖一切工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特区精神,保持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龙湖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问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全面拓展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整改落实和中心工作“双促进”“双提升”。注重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谋划推动工作的实践中,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在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实践过程中,突出龙湖核心城区的功能和优势,着力在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带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上发力奋进,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龙湖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4-88260357;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515041;电子邮箱:stlhdzb@163.com。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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