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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怀集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11-24 10: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怀集县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怀集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抓好巡视整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部署,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销号推进,确保整改实效。今年7月以来,切实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日常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二)分步实施,扎实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各责任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方案和问题整改清单,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凡是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持续跟进整改,力争在最快的期限内全部完成整改。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县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整改不积极、推进整改缓慢的,坚决严肃处理。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会前,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四个方面,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研讨;深入谈心谈话,既谈工作、也谈思想。召开县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党政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部分“六稳”“六保”等政策未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及政策安排。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明确推进集散基地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建立集散基地重点项目(工作)清单,持续高位推进集散基地建设。集散基地重点项目(工作)共17项,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2项、在建的项目8项、谋划推进的项目7项。同时,为加快推进以上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资金和用地指标支持,在2021年度提前批专项债中已争取到5.2亿元用于集散基地建设,并获得了国家专项建设用地指标2500亩。

  三是加快推进集散基地绿色农副产品交易博览中心项目建设。成立项目建设专责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项目方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实现满负荷开工。2021年9月30日,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举行启动仪式,正式开始运营招商,预计项目(一期)年内可以投入试运营,集散基地的“集”“散”功能将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部分“六稳”“六保”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主动联系企业核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有5家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受理补贴人数848人,已全部发放完毕。

  二是全面摸排核实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情况,审核通过的“吸纳就业补助”申请对象,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是通过进企业、打电话、系统查询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以工代训”政策宣传解答,对企业未能开展在岗职工培训、未获得补贴情况逐一进行核实。截至目前,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65家,“特别培训补贴”已全面发放完毕。

  四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发出函件,将“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政策条件和工作流程告知初创企业。目前,审核通过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企业,已发放119家,余下未发放企业正抓紧发放。

  五是认真吸纳核实长期失业人员就业的本地企业获得“吸纳就业补贴”情况。经多次摸排筛选比对,初步核查出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并通过邮政快递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申请事项。目前,审核通过的“吸纳就业补贴”申请对象,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关于秋冬季疫情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县卫健局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重点单位,按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量满足本机构1个月使用量的储备要求储备物资,储备量达到省、市要求。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实行防控应急物资月报制度,每月统计防护物资、检测试剂及专用医疗设备等库存、消耗情况,科学合理调配应急防控物资。

  二是积极动员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经宣传动员,全县已签订《怀集县新冠肺炎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前期服务协议》的酒店46家,共计房间1677间、床位2637张。按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计算,需储备房间约1610间,已达到任务要求。

  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防控补助。2021年1月下旬,县政府已按省、市标准,将不足部分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已于2月中旬将补助资金足额补发到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个人账户。

  四是加强全县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检测能力建设。29种未开展监测的法定传染病中,对三年来发病人数较多的15个病种,由县慢病站、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进行监测;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另外14种法定传染病通过采样送省、市有关机构进行检测。此外,购置一批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试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四)关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较大的问题

  制定《怀集县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推进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偿工作。目前,各有关单位已偿还部分账款。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偿还欠款。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生态净化不够彻底,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一)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

  一是全面消除有关腐败案件影响。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制定《2021年县委常委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方案》,坚持每季度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以上率下带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庭审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妇女党员干部和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廉政教育。下来,将推动各系统、各镇街警示教育全覆盖。

  二是持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今年1—10月,针对排查发现的线索,立案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7起典型案例1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报告事项的抽查力度,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深挖,对有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

  (二)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多发的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规范津补贴。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责令相关单位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完善制度,管住以后,重新修订《怀集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发《怀集县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

  二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行动,切实解决好干部在抓落实、强作风、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巡视反馈和巡察发现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暗访128批次,发出提醒函11份,问责66人。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依规依纪依法对12人次作出处理,进一步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四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制定《怀集县开展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纪依法对14人次作出处理。加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现象。

  (三)关于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屠宰场作业管理。足额配备驻屠宰场检疫工作人员。目前有关单位已按要求足额配备了5名工作人员驻点有关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无害化处理工作台账。下来,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驻场兽医监管。

  二是加强生猪屠宰收费监管。职能部门已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要求其按政策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且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费用。对有关企业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上缴国库。有关企业已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按规定收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县城内各市场肉品配送运输等方面遵循自愿原则协议收费,并与自愿接受配送服务的屠宰户签订配送协议,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接受配送服务的,不得强制收取配送费。

  三是加快山林权属争议案调处化解。落实职能部门班子领导包案督导制度。建立包案台账,将积案落实到部门班子成员,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跟踪、督导和落实。利用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山林纠纷积案化解,已签订相关合同。制定化解积案的细化工作方案,做到有措施、有制度、有期限,确保积案化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已化解部分积案,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部处理完成。

  四是完善文昌大桥两端引道及附属设施建设。目前,县交通局已完成了项目立项、设计、旧桥监测等工作,文昌桥桥头引道工程已动工建设,争取2022年初完工。

  五是加快推进洽水镇灾毁农田垦复和河堤建设项目。制定《灾毁农田垦复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项目勘察、可研、事前绩效评估等前期工作,正在加快项目立项,并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复垦补助资金。新岗林场、黄京坑、洽水谿村、新田村、李八坑等河堤建设项目工程已于2021年10月22日完工并完成验收。

  第三方面问题,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涉嫌违规录用公务员等问题

  (一)关于有的干部提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有关干部提拔任用过程进行核查,掌握具体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怀集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规范“凡提四必”等流程,杜绝违规破格提拔的现象。

  (二)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公务员身份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有关干部公务员身份认定过程进行调查核实,并结合当时政策、机构改革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怀集县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前置,凡启动干部提拔、调动、录用等工作前,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避免出现“假学历”被提拔或录用等情形。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前,已免除有关干部的职务。同时,进一步完善《怀集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审计、巡视整改措施不足

  (一)关于部分脱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出台了《怀集县产业扶贫项目运行监测和效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每半年开展一次产业扶贫风险评估,目前已完成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扶贫项目风险评估,对有关企业未能提供项目风险监控抵押物的扶贫项目,已收回相关扶贫资金另投新项目,确保脱贫户稳收增收。编制了《怀集县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怀集县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加快全域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从2020年10月起,职能部门已按月受理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员工资发放补贴。各乡镇(街道)已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贫困人员工资。

  三是加强有关项目管理。目前,汶朗镇蜜柚基地已在“三资”平台招租、转让出售,已有2家企业有意向购买,现正加紧与企业协商洽谈购买事项。目前,基地蜜柚果树长势良好,2021年挂果果树900多株,预计产量可达13.5万斤左右,收入约67.5万元;从2022年起可挂果果树将约达2000株,每株果树可出产蜜柚200斤以上,收入可以支付136户558名脱贫户预期年收益。

  四是消除有关项目风险。坳仔镇、蓝钟镇投资有关企业项目抵押物已完成验收备案,有关企业正加快办理房产证等证件,完善抵押手续,消除项目风险。

  五是及时审核拨付有关项目建设资金。职能部门分别召集业主、施工方、财政评审第三方的人员召开了9场次现场协调会,加快协调解决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建设项目送审资料不完整、发出告知书超期不回复等阻碍评审进度问题。截至2021年10月,职能部门收到结算送审和备案并完成审定的项目有718宗,已下拨资金支付部分款项。下来,将积极督促各镇、村加快报送项目财审结算和报账手续,加快应付未付的工程款拨付。

  (二)关于大额违规资金未追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及时追回多付工程款。由职能部门追缴涉及土地复垦费,欠缴单位已全部缴存完毕。剩余未追回的工程款项,正在依法加快追缴。

  二是及时追回财政出借资金。对借给企业资金的项目进行核实并积极追回财政出借资金,目前已追回1家企业出借资金,剩余出借资金正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是加快推进公路交通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县内省道、县道、村道的改造和养护,不断改善县内交通路面状况。全面改善国省道路面状况。对公路路况为中级及以下、且有下降趋势的国道G234线连麦文岗至牛坑路段、国道G358线怀集阳山交界至凤岗石湾路段、凤岗龙凤至金坪路段、甘洒屈东路段、怀城谭云路段、省道262线洽水石莹路段,实施路面改造和预防性养护工程(共26.517公里),已全部完工,上述道路路面状况达到优良水平。完成县道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间,积极投入2.1亿元完成了县道X423线岗坪至蓝钟段项目、县道X813线洽水至阳山白莲段项目等县道提升工程。加强预防性养护。对县境内路况评定为中级以上的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实施路面灌缝、坑槽修复等预防性养护工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县19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健全县内乡道、村道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全县推行路长制,县内国、省、县、乡、村五级道路共设置路长1289名,健全道路管理责任体系。目前,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2820.435公里,比2013年增加320多公里;三级以下公路占全县通车里程的77.2%,比2013年下降了15.3%,全县公路交通路面状况进一步提升。

  四是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先后完成了凤岗水洽水河段堤防加固及河道疏浚工程、金装河桥头镇段治理工程、诗洞河堤防加固工程验收,涉及的3宗未完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

  五是加快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和11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运行,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六是加快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要求,我县统筹利用省、市级涉农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通过新农村建设、省定贫困村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等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2020年上半年共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762个(其中:2016—2018年完成455个;2019年完成126个;2020年上半年完成181个)。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县共有1891个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7.61%,达到省任务要求。同时,出台《怀集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并通过资源化整合等方式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七是加快村道硬底化建设。加快推进2020年下半年新增的全县950个自然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包括村内硬底化、污水治理),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同时,整合涉农资金,持续稳步推进其余村庄村道硬底化建设。

  八是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利用省级涉农资金、市级涉农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通过新农村建设、省定贫困村改造、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等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县3282个自然村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

  (三)关于违法用地问题依然突出,村民建房合理需求未满足的问题

  一是加快城镇建设用地供地。目前,全县近五年(2016—2020年)平均供地率达到61.45%,已达到省有关部门“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不低于60%”的目标要求。余下批而未供土地待符合供地条件后应供尽供。

  二是加快落实留用地指标、选址,加快完善供地手续落实供地。

  三是开展项目用地整改行动。全县103个图斑中,已完成整改总面积共116226.67㎡(其中耕地35573.33㎡)。

  四是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法建房权益。出台了《怀集县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管理。迅速对村民建房户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宅基地加快完善审批材料,颁发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出具批准书;对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及时向申请对象进行政策解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以更加积极认真的态度、更加扎实过硬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推动建章立制,以整改落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扎实成效推动怀集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盘点,确保全部高质量完成整改。督促相关部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整改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二是推动建章立制。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推动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以贯之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加快推动怀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湾区西大门、肇庆副中心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8-5596482;邮政信箱: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县委县府大院南楼一层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526400;电子邮箱:hjxcb5596482@163.com。

  中共怀集县委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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