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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09-18 16:30:00    

  今年以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断加大“四风”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1-8月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00件,处理547人,处分256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2件,处理737人,处分230人。为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黄埔区新龙镇原副镇长王春权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王春权分管该镇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期间,先后6次接受负责征地拆迁评估业务的丘某、违建者吴某某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茅台酒、购物卡等礼品共计1.86万元。王春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21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二、番禺区机电排灌总站违规发放交通补贴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番禺区机电排灌总站以报销油费、停车费等形式,向8名在编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共计46.79万元。该站时任站长谢敏航违规决定上述事项,个人领取交通补贴1.79万元。谢敏航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于2021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三、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城内派出所3名民警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时任城内派出所副所长陈飞勇、潘荣锋分别收受辖内KTV会所经营者黄某某的礼金各4500元;该派出所负责特营场所管理工作的民警张瑞彬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多次收受黄某某的礼金共8000元。2021年3月,陈飞勇、潘荣锋、张瑞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四、广州市第二建筑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经理曹穗冬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春节期间,曹穗冬擅自组织该公司管理人员公款聚餐。为规避监管,将餐费1.29万元开具7张发票,分7次以业务餐费的名义公款报销。2020年12月,曹穗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五、增城区石滩镇郑田村5名村“两委”成员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4月29日至5月4日,郑田村党委委员赖叔保组织其他4名村“两委”成员到河南省信阳市开展公务活动,绕道前往安徽黄山风景区、屯溪等地游玩,所产生的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共计9000元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2020年4月,赖叔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人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项已收缴。

  六、南沙区榄核镇雁沙村原党支部委员梁雪锋办理村民养老保险不认真不负责问题。2016年初至2016年9月,梁雪锋负责该村村民养老保险办理工作。在收取村民养老保险费用后,梁雪锋工作拖沓,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村民的参保、缴费材料,导致相关数据无法及时录入社保系统,该村157名村民不能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法按期领取养老保险金,损失个人账户利息收入。2021年4月,梁雪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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