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省委巡视 > 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二) >正文

中共和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21-05-08 07:48: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和平县进行了巡视。2020年9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和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和平县委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书记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县领导和部门研究巡视整改工作;2020年9月中旬,分别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20年9月下旬,召开全县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全县上下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到县委整改办全脱产、集中办公,统筹抓好全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参照县委做法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体系。县委印发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及责任领导,确保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主动认领问题,推动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2020年11月中旬,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县委书记代表县委领导班子作检视剖析发言,并带头作个人检视剖析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也作了全面深刻查摆,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明确巡视整改方向和措施;针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了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向纵深推进;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以及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参照县委做法,同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对症下药、精准发力、较真碰硬,扎实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建立落实整改任务工作总台账,各镇各单位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台账,倒逼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书记专门主持召开书记会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专题工作会议16次,研究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督导,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县相关领导同志每周听取汇报、督促整改;县委整改办深入有关单位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盯住巡视反馈指出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存在差距

(一)关于政治学习和检视问题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决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要求。二是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打擦边球,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截至目前,县委常委会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均实现“第一议题”制度100%落实。三是加强对各镇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目前各镇各单位均能较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向2019年参加主题教育的县处级领导同志发出《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主题教育相关意见专项整改的函》,县处级领导及各镇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函)要求,对主题教育期间的检视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补充整改。目前县处级领导及各镇各单位上交了检视问题清单,均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二)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平县招商选资项目联审办法》,进一步完善招商工作体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与福田区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福田区和对口帮扶地区产业协作发展若干措施》,从开办企业、物流、消费扶贫等多个方面给予企业奖励扶持,提振企业投资信心;三是制定《和平县产业招商对接行动方案》,成立县招商“海豹”突击队,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产业转移重点区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同时,梳理《和平县产业集群清单》,大力实施精准招商,全方位打造产业集群,加快“融深”“融湾”步伐。截至目前,实现招商引资在谈项目50个,意向投资总额174.4亿元;签约项目18个,合同投资总额54.8亿元;动工项目15个,总投资额53.3亿元;投产项目12个,总投资额26.1亿元,完成投资额13.89亿元,其中引进珠三角企业13家。

2.明确“融湾”工作目标。召开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融湾”工作,进一步明确“融湾”工作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印发了《2020年和平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要点》,确定8方面47项“融湾”工作任务,并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融湾”工作“路线图”,全力推动全域全面“融湾”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初步起草了《和平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融湾”工作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关于按照生态发展区要求谋划发展的办法不多的问题

1.针对推进生态产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首先对全县温泉资源进行储量普查,并将温泉资源开发纳入矿产资源规划,全力推动温泉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其次针对私人违法开采温泉问题制定了《和平县整治违法经营温泉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违法经营温泉资源整治工作推进会,全力推动对违法经营温泉资源的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整治56宗,违法经营温泉资源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2.针对县工业园产业定位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和平县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县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与空间布局。二是充分发挥县工业园区钟表配套电镀车间资源优势,成功引进企业投资扩建电镀车间,进一步夯实了钟表产业发展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和平钟表科创城建设,扎实做好土地调规等前期工作,并签订和平县钟表科创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新引进钟表企业4家。

3.针对县工业园土地产出效益较低的问题。一是达产增效取得一定进展。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和平县冠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二期竣工投产,三期正在建设。二是促进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成立县清理和处置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和平县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清查工作方案》《和平县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依法依规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工业闲置土地进行处置。截至目前,收回闲置土地1宗,并引进相关企业落户该地块;盘活闲置厂房1宗,由相关企业入驻并试投产。

4.针对“一门式”政务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同时,实施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改造,扩大综合窗口数量,进一步提升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应进未进的10个单位已全部进驻,进驻率达100%;应进驻事项1393项,已进驻1273项,进驻率达91.38%。

(四)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迟缓的问题。一方面,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现已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和社会风险评估、环评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林地调规及征地工作。另一方面,坚持科学整治、还绿于民,大力开展“奇公应”稀土废弃矿点的复绿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该废弃矿点剩余的500亩复绿工作。

2.针对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和平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日常巡查,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矿产巡查62次,巡查矿点34个;开展土地巡查92次,行政处罚18宗。二是加大对某石场二次越界开采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目前该石场已足额补缴罚款;同时,县纪委监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开展村庄规划优化试点工作。积极组织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并邀请设计单位到镇入村对接乡村规划工作,形成了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安排66万元用于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规划编制工作,并邀请省级专家指导组对我县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进行技术指导,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4月,我县两个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规划编制取得初步成果,现已提交上级审查。

2.扎实推进自然村道路面硬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自然”的原则,细化实施方案,优化工作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自然村道路面硬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自然村道路面硬化建设449.776公里,完成率达100%。

3.规范自然村道路面硬化数据填报工作。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调度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对自然村道路面硬化数据进行有效对接、修正。现已在相关系统完成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数据填报工作,该数据已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召开“3+2”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对全县已审结的7宗涉黑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协作办案机制、重大要案会商机制,推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有效衔接,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七)关于禁毒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巩固禁毒重点整治成果。2019年8月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扎实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已于2020年9月对和平县取消禁毒重点整治。为进一步巩固禁毒重点整治成果,印发了《和平县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平县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平县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层层压实责任,逐步构建禁毒治理体系,坚决打好新时代禁毒的人民战争。同时,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对工作不力、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打击行动。结合“飓风202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禁毒2020两打两控”专项打击行动,扩宽线索渠道,提升打击成效,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2020年全年共查处涉毒人员157人,查获涉毒案件13宗,逮捕涉毒人员34人,全县禁毒执法打击效能考核成绩排名全市第三;2021年第一季度共查处涉毒人员6人,破获涉毒案件5宗,逮捕涉毒人员1人。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机构建设、巡察任务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三是进一步规范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职数和级别,并按程序配备巡察组正副组长。

2.针对落实审计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委审计委员会对全县新增直达财政资金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对审计专报指出实施进度慢的相关项目及责任单位进行督查,每月形成督查通报,实行亮灯管理,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下来,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审计工作的主体责任。

3.针对有的部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多发的问题。一是开展教育整顿。制订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全面开展教育整顿工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0年10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及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让广大干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制订了《和平县公安局关于对取保侯审案件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同时严格工作纪律,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四是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对违规办理有关案件的相关民警启动案件查处程序,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处理。

(二)关于对部分受处分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已责成相关单位立即作出整改,并对存在未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目前,相关人员已正常上班和参加组织生活。

(三)关于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整改落实全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问题的通知》,经完善相关信息,现已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9.61万元。二是针对权属存在争议的生态公益林,待界定清楚并确权后,再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三是着力开展全县山林纠纷调处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召开案件研讨会6次,听证4宗,确界3宗,调解处理11宗,目前山林调处化解工作正在推进中。四是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建议》,将林业资源和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的相关职责划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业管理平稳有序衔接。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一)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作出具体要求。二是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认真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并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谈心谈话情况作深入剖析。三是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各镇各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2019年谈心谈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针对未开展谈心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具体要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确保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县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作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2019年以来的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各镇各单位已组织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未开展谈心谈话的、未讲党课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分类整改。四是把各镇各单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强化检查监督。

3.针对督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不到位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同时,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了8个督导组,对全县96个单位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导,实现了督导全覆盖。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是扎实开展自查,印发了《关于做好和平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情况摸排整改的通知》,全面摸清全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情况底数,厘清隶属关系,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对未建党组织的国有企业,及时完善手续,建立党组织。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支部已于2020年11月中旬成立;个别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设立党支部的国有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支部。

2.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建设。一是从严从紧把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入口关”。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平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平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和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头雁”储备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推动基层党建全域提升的实施方案》,严格要求各镇按照文件要求储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截至目前,已按1:2比例储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503名。三是高标准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245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共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45名,其中女性党组织书记26名,占10.6%;平均年龄44岁,比上届下降6.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71名,占69.7%,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上显著提升。

3.加强基层干部的管理监督。一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赌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6月以来,全县共查处4名涉赌党员干部。二是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三纪”教育。举办了全县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组织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及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全县各镇各单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同时,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在节假日前印发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和发布纪律教育类报道。2020年6月以来,通过“和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纪律教育类报道文章54篇。三是制定了《和平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县公检法机关共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6条,立案16宗,党政纪处分15人,开除党籍5人。

(三)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对超职数配备的相关人员免去现职,按职级干部管理;撤销原设置的各系统党委,对超职数配备的系统党委负责人、党办负责人自然免除。同时,对原制定的“离岗退养”政策予以废止,并开展变相离岗退养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纠正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做法。

2.认真执行任职交流制度。对全县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对任同一职位满10年的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按程序免去现任职务或进行交流调整。

3.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印发了《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和平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担当不足推进不力行为的问责办法(暂行)》等文件,进一步提升全县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精神;同时,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处理,着力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另外,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方面问题,对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落实

(一)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县处级领导同志以及各镇各单位及时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主题教育相关意见专项整改的函》的要求,进行梳理整改,每项检视问题都已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并上报整改成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并在限期整改后及时报送整改成效。

(二)关于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有关单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对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该单位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借用公款长期不归还以及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同时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列为巡察的重点内容,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县财政局加强对各镇各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各镇各单位的审计重点,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县纪委监委对巡察、财政检查、审计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2.加大对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管理。成立县清理和处置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城规划区内闲置工业用地清理工作的领导;印发了《关于和平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清查工作方案》《和平县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依照方案对和平县城规划区内的工业闲置土地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县城规划区内工业闲置土地清查工作,收回闲置土地1宗、盘活闲置厂房1宗,共清理闲置土地10.2万平方米。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项目入园准入和退出机制,杜绝圈地占地等现象。

(三)关于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对近三年发生刑事案件30宗以上的5个镇进行回溯核查,其中核查出的6宗涉恶案件均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严格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排查涉黑恶问题线索“签字背书”制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关于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县暂存暂付挂账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闲置土地清理、税源培植等工作力度,做大收入蛋糕,消化暂存暂付挂账问题;积极开展经贸活动,推动园区企业尽快投产。截至目前,实现招商引资在谈项目50个,意向投资总额174.4亿元;签约项目18个,合同投资总额54.8亿元;动工项目15个,总投资额53.3亿元;投产项目12个,总投资额26.1亿元,完成投资额13.89亿元;深挖税源和“银税互动”合作潜能,2020年实现本级税收3.47亿元,帮助企业办理贷款1.11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本级税收8069万元,帮助企业办理贷款680万元;加大力度盘活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完成土地出让15宗,收入3.99亿元;2021年累计完成土地出让4宗,收入2.8859亿元;盘活县财政存量资金,累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847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县国有企业资产调查摸底,健全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产,统筹消化暂存暂付性挂账。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先解决资金、再安排项目的原则进行项目建设;加大2020年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力度,已压减县级预算一般性支出137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经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离省委和全县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来,和平县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并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视成果,将抓整改与抓发展相结合,以新的更大作为不断开创和平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持续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由各项整改任务主体责任单位对相关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去虚取实,确保整改事项整改落实到位,不留尾巴、不留余地、不留死角,经得起检验;县委组织督查组对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开创改革新局面。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上分析,对症下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对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问题,从根源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以抓好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和平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5631849;邮政信箱: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商务中心7楼中共和平县委办公室(县委整改办),邮政编码517200;电子邮箱:hpxwbmsz@126.com。

中共和平县委
2021年5月7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10233762号

      nyqfw@gd.gov.cn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