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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21-05-08 07:52:4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5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佛山市高明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9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高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动真碰硬抓好巡视整改

高明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一)迅速行动、扛起责任。2020年9月16日巡视反馈会后,区委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副组长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建立起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区党政领导班子负责,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一级抓一级的全区“一盘棋”整改格局。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问题,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深入研究,全部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措施和时限,迅速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区党政领导班子统筹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整改任务牵头单位抓紧落实整改事项,各镇(街道)全面对照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并在9月下旬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二)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科学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精准有效处置,释放从严抓整改的强烈信号。目前,由区委组织部门就党的建设工作突出问题对相关党委(党组)责任人和有关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相关责任人,并发出监察建议书,起到有力的教育和警醒作用。

(三)强化跟进、统筹督办。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各专项工作组以及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定期召开业务会、现场会,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区委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负责的整改事项实行两轮督导检查;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整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事项进行专项督导;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区委巡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范围,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刻查找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和修订完善系列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制度遵守与执行。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对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作了细化完善;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方面,制定完善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程、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项目同步监督全覆盖等机制;在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制定完善了“两违”处置、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响应等机制。

(五)把握契机、加快发展。通过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全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超过150亿元,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突破180亿元,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美丽高明”大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圆满完成革命老区特别帮扶三年行动计划,城乡环境不断提升。顺利完成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平安高明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有效提高。

二、紧盯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以致用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狠抓学思践悟,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水平。2020年9月以来,区委共举办7次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2)构建新发展格局,从更高层面谋划高明未来发展定位。把握“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落实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部署,抢抓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加快规划建设机遇,从更高站位确立了“湾区枢纽新门户、临空经济新中心、田园城市新样本”发展新定位,进一步拓宽未来发展思路。(3)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高质量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思路举措。找准高明在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定位,高质量编制实施区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区“十四五”规划纲要,17个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4)抢抓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规划建设机遇,全力谋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规划建设,加快构建以“一个机场”“六大轨道”“十大高速”“两区一港”为主的水陆空铁综合交通体系,配合推进广湛高铁、珠江肇高铁建设。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引进落实,2020年62个省市正式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26%。(5)坚定不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农业现代化首批三个“万亩工程”已显雏形,农业规模化生产加快推进;重点打造“2+3+1”产业集群,泰极动力、汉荣科技等先进制造项目投试产,培育发展根植性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布局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安博国际物流园、星亦供应链珠三角跨境电商贸易港动工建设。(6)厚植高明生态优势,着力打造美丽田园城市。深入推进“美丽高明”大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和“三沿一口”整治,所有行政村均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完成高速公路、国道县道及重要乡村道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和绿化提升。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厚植高明生态优势。统筹推进新城建设和城市更新,西江产业新城滨江湿地公园建成开放。二是系统谋划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1)全力打造“2+5”高水平发展平台。着力推进2个国家级平台规划建设,沧江工业园创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入申报阶段,积极开展国家级临空经济区前期谋划工作。着力推进5个“一镇一园”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鑫创AI国际科创智谷招商中心将于2021年上半年开放,中南高科首批企业已进驻,平谦国际现代智造产业基地、万洋众创城、科曼斯汽配产业园(松澜)动工建设。(2)全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坚定不移推进重大项目招商,引入一汽解放汽车、润泽(佛山)国际信息港等重大项目。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大力培育“三个一批”创新型制造业企业,加快形成一批主营收入10亿至500亿元的优势企业。统筹推进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村级工业园改造,有序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产能。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开展全面监督整改。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并由各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对下属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情况作全区通报、责令迅速整改,并对相关党组织进行约谈。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的进行督促补学。(2)完善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规范要求、报告机制和责任落实等作出明确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从严规范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落实。

2.针对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责成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单位完善防疫监测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推动全区机关单位落实防疫监测“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二是织密疫情防控监督网。加强对全区各单位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全面落实防疫措施。针对医院、学校、司法监所、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检查,督促各类场所做好测温、扫码、戴口罩等“进门三件事”。三是紧盯关键重点完善防控链条。因应疫情防控形势新情况新变化,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完善区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组建农贸市场、入境分流旅客、农村等14个工作专班,构筑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网络,设立防疫应急物资仓和医疗救治应急物资仓,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突出抓好集中隔离场所全流程闭环管理、院感防控、农贸市场管控和冷链食品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返抵人员健康管理等重点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存在的问题

1.针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系统谋划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理念,制定实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办法》等政策文件,探索制造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并纳入全省2021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建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抓好100项区级扶持企业政策落实,大力培植新兴税源,2020年拨付企业扶持专项资金4.3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持续下降,推动财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三是着力扩大工业投资。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全链条监管服务机制,推动一批制造业项目加快落地、支持一批工业企业增资扩产。2020年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均增长20.6%,工业投资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持续提升。四是推动第三产业提质增效。以扩大内需为战略支点,着力构建高效生产和优质生活服务的现代服务业,推进粤菜师傅“1+5”系列工程和夜间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产业,加快重大文旅项目建设进度。扶持推动三产企业上规入统,持续壮大第三产业总量。五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力推进“三院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加快构建集研发、孵化、加速、生产于一体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落实创新扶持政策,2020年全区共划拨市区两级创新扶持资金超2000万元、高企研发费用后补助超1500万元。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217家,较2019年净增33家。

2.针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瓶颈。制定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深入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推动农村资源整合,促进农业农村集约化发展,加快实现集体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截至2021年3月共完成621个股份社改革任务。2020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67亿元,同比增长33.9%;“一村一策”帮扶推进11个试点村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度各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二是着力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制定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投入约4713万元,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188个自然村实施市政自来水扩网工程和分散式净水工程。目前65个村完成“小型集中式装备一体化”设施供水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余下123个村通过接驳市政自来水、加装净水设备等方式开展改造,在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统筹完善农村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0年设置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农村卫生站15间,纳入松散型一体化管理的卫生站29间;深化“厕所革命”,新建改建农村公厕148座。三是深入推动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持续完善低效产业用地整治三年行动配套政策体系,将整治工作列入镇(街道)年度改革攻坚考核项目,强化项目入库跟踪,加快整治进度。2020年全区盘活土地135宗9153.13亩,新上马和改造提升项目157个,完成年度8000亩任务的114.4%。2018至2020年,累计完成低效产业用地整治20512亩,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102.6%。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未来三年将投入1.14亿元支持区人民医院实施高水平医院“登峰计划”、区中医院打造中医药特色的高水平中医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2020年共新建、改造11个村居卫生站。加快医养结合大楼、新市医院综合楼建设,预计2022年3月运营,分别新增床位700张、190张,届时我区每千人床位数将达到6.24张。二是补齐养老和残疾人事业短板。确定在区社会福利院(老人部)现址规划建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及康复机构,在区社会福利院(老人部)完成搬迁后启动项目建设,预计2023年12月前投入运营使用。加快推进“高明区残疾人之家”服务机构建设,预计202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维权、就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多措并举推进养老床位建设,新引入1家养老服务中心,预计2021年上半年投入运营,新增养老床位200张;正在运营的3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1家养老医疗服务机构将于2021年底合共新增520张养老床位,预计2022年全区每千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将达到39.3张。三是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编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完善办学条件、保障学位供给。推进高明一中实验学校、杨和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新扩建,启动高明一中宿舍楼和体育馆建设。扩大公益普惠幼儿园覆盖面,通过新改扩建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合作办学、利用民办幼儿园回收转制等措施,截至2021年3月,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保持在50%以上。

(三)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足问题

1.针对涉经济社会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问题。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稳”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的十五条政策措施,2020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2.63%。抓好建筑业、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二是严控镇(街道)债务规模。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原则,督促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落实债务风险管控责任,修订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政府性债务增量,逐步减少政府性债务余额。三是压减有轨电车项目运营费用。完成有轨电车项目合同条款修改并签订补充协议,有效降低项目运营风险。推动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广告经营权项目,进一步强化运营费用保障。四是加快清偿政府工程欠款。建立政府工程欠款工作台账,制定消化整改计划,积极稳妥落实整改。制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规程》,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和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从源头上防范政府拖欠工程款项风险。

2.针对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全面推进控桉限桉工作。(1)制定水库集水区清桉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加大对水库集水区清桉力度,力争三年内完成水库集水区桉树清退。截至2021年3月,水库集水区范围已累计完成清桉6209亩。(2)大力推动生态林建设。广泛发动、深入动员水库周边的村集体将种植的桉树商品林按政策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改善水库集水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3)创新融资担保政策。探索推行多元化履约保函制度,与金融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加快出台实施细则,提升林地经营者采伐积极性,促进清桉工作加快完成。二是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1)综合施策提升全区水质。落实市控断面、重点河涌水质监测机制,建立水库全覆盖监测机制。发挥河湖长制作用,2020年9月以来全区各河湖长共开展巡河(湖)437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31起。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推行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2020年9月以来开展涉水企业执法检查260余间次,立案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6宗。完善全区排水大户截污排查整治,完成7个楼盘小区截污整治。(2)实施水库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根据导致水质不达标的不同污染因素,综合采取分步骤清理水库底泥、控制水库水产养殖、加快水库集水区清桉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大力开展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2020年累计清理禁养区内非生猪养殖场142家,清理限养区“散小乱”畜禽养殖场(户)110个,全区水库水质逐步改善。(3)着力解决独岗主涌、电排主涌水质问题。加快对川污水处理厂、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目前两个污水处理厂正开展通水调试,在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后,将解决该片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有效改善独岗主涌、电排主涌水质。(4)建立水功能区划定管理机制。印发实施《高明区水功能区划》《高明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核定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三是全力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2020年完成管网建设61.5公里,超额完成市下达45公里的年度任务。覆盖全区各镇(街道)的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预计到2021年5月底,全区建成区将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较2020年新增污水管网约1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日。(2)稳步解决低负荷运行污水处理厂问题。统筹推进管网建设和管网清淤,已完成清淤约296公里。目前全区8家污水处理厂中,低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仅余2家,占比下降至25%。现正抓紧推进城镇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管网新建、调整等措施,推动2家污水处理厂加快达到负荷率标准。(3)按照上级关于进水氨氮浓度指标考核要求,积极采取多项整改措施提升全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继续加大管网建设力度,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加快建设专门处理工业废水的水质净化处理中心。结合污水管网清淤摸查,开展河涌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外来水源进入污水管网稀释进水浓度等情况的全面排查,计划2021年上半年完成排查并建成排水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分片区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减少外来水源渗入等措施,有效提升进水浓度。

3.针对产业、就业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协作。围绕“植物、动物、药物、礼物”四大领域开展产业扶贫协作,协助木里县构建“1+4+N”产业空间布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通过“以购代捐”、新建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展销店等方式,大力支持木里县新增农特产品销售。二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2020年引入5家企业落地木里县,扶持建成10个扶贫车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三是提高务工人员稳岗率。深化与木里县劳务协作,组织企业赴木里举办招聘会,促成村民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到高明就业。通过培训等方式,帮助务工人员提高技能、稳定就业,切实做好在岗稳岗工作。

(四)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把革命老区村项目建设纳入各镇(街道)年度攻坚克难考核项目,每个革命老区村项目均由各镇(街道)、各村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并形成责任名册,进行动态督促检查,督促责任人进村入户狠抓项目落地落实。由区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督促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46个。二是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9月底,393个革命老区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革命老区内20户以上自然村(组)巷道硬化率达100%,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形成覆盖全区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所有行政村100%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革命老区焕发新面貌。三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建示范、抓重点、保基本”乡村建设思路,完成大布村、坟典村、小洞村、石洲村4条示范村建设,其中石洲村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11个重点村全部完工。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在2020年7月份公布的全省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通报中,我区获得优秀等次;自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工作以来,我区连续三个季度均排名全市第一。

2.针对扫黑除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统筹开展新一轮线索大排查。新受理有效线索数量实现较大幅度提升。二是加大打击“保护伞”力度。全面梳理排查2018年以来已办结和在侦的涉黑恶案件,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现已处理线索34件、立案19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加大农村涉恶问题整治力度。在4个镇(街道)、77个村(社区)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大排查,入户走访群众8654人,组织驻村团队排查农村干部,针对排查发现的情况,迅速处理农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线索33件。完成2020年区委第二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立案3宗3人。四是构建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以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为目标,谋划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推动社区民警100%入驻村(社区)班子,在8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量化积分和“红黑榜”公示试点工作,防止积小成恶、由恶变黑。实施重点难点村(社区)排查整顿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区级联审,确保了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完成。

3.针对“两违”问题整治不力问题。一是全面加强“两违”执法。(1)实施分类妥善处置。将近年存在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地块,根据实际进行分类整治: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批文但未完善出让、报建手续的违法建设地块,纳入高明区违法建设普查,根据上级相关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进行妥善处置;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地块,综合采取立案查处、纳入“两违”宅基地处置方案、完善用地和报建手续等方式处理。目前15个地块已查处完毕,7个地块已调查完毕并进入处罚程序,2个地块正在调查中。(2)完善巡查模式。构建区镇两级“重点巡查+线索巡查”与第三方技术机构“线上巡查+日常巡查”四位一体巡查模式,全面提高巡查效能。2020年9月以来,共受理和核查处理违法用地线索14条,完成6轮全覆盖巡查。(3)建立快速执法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明区查处违法建设的快速巡查、快速介入、快速移送、快速处置等快速反应四项机制,强化各镇(街道)、各部门紧密衔接,增强执法合力,坚决及时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违法用地行政处罚。全面排查2017至2019年期间全区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案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从两方面进行整改:(1)对已作出行政处罚并落实整改的案件,着重从加强监管执法、细化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印发《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小组制度》,明晰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受理、立案、形成处罚决定、执行等全流程,2020年以来全区立案查处土地类违法案件均召开案审会严格依法依规处罚。(2)对于此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案件,根据其实际用途、问题成因、违法性质等具体情况,综合采取纳入全区“两违”宅基地处置方案、完善用地及建设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后纳入监管、坚决予以拆除等处置措施。2020年全区集中拆除违法建设216宗。三是大力整治农村宅基地违建问题。制定“两违”宅基地整改措施,采取当事人自拆、政府强拆、符合条件的完善相关手续等方式,联合抓好违建整治。目前,全区2017年10月以来274宗“两违”宅基地已整治269宗,余下5宗已作出行政处罚,将在近期全面完成整治。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农村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知》,研究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规范管理,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宅基地违建行为。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定期听取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报告工作要求,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

2.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区委、区委班子成员以及各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其他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督查检查、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机制,并结合区委巡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压紧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3.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长效机制,守牢宗教、学校等意识形态重点阵地。对违反保密纪律工作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置。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

(一)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区委带头,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组织全部组织开展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研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进一步明晰各党委(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狠抓落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具体。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监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全区司法机关开展执行“三个规定”督导检查。加强领导干部纪法教育,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通过“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在全区领导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纪法教育,督促教育领导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行权。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工作意见》《区政法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扎细扎实扎密制度笼子。三是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将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十二届区委第九轮巡察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充分问题。一是从严督促整改。迅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每半年至少一次的频次,在党委(党组)会议中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分别约谈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一步传导压力,并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从严考责评责。建立健全考核惩处机制,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扎实开展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推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三是从严督责问责。督促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的要求,督促各级一把手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监督,目前共开展提醒谈话102次、警诫谈话11次。

3.针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清退。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原始股情况,并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目前已全部落实清退转让措施。二是全面加强监管。实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机制,已完成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并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

4.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迅速制定《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7项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强力推进专项整治。针对基层党员教育引导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对2017年以来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公开通报,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禁酒控酒和严禁参与赌博主题廉洁短信2900余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区、镇联动方式,开展禁酒控酒规定执行情况、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专项检查,并于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前和节中开展明察暗访。四是严格日常监督。推动开展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家庭、生活等情况。修订完善《关于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建立“七个一”长效机制,突出抓早抓小,对干部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制定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对2015年11月至2020年9月间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按照“七个看”要求精准定性量纪。三是落实执纪审查审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压实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责任,深化实施案件辅审联审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全员培训,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800多人次。

2.针对问责“六字诀”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处分决定,对相关被问责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并做通思想工作。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来涉及公职人员问责处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落实运用问责“六字诀”要求,完善问责程序,落实问责“四严格”要求,严防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问责的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受惩戒干部帮扶任用激励机制,实施教育帮扶和开展综合评估,帮助被问责干部放下包袱、纠正错误。深化以案促改,用好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活监察建议书,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3.针对派驻机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压实派驻机构责任。由区纪委监委对零立案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指导、督促其开展监督工作。2020年9月以来,全区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明察暗访137次,以案剖析38次,警示教育120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13人次;立案18宗,占立案总数的11.76%。二是用好“协作组”机制。采取“传、帮、带”方式,对口指导、联系、协助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2020年9月以来,共派出12人次指导和协助派驻机构开展办案工作,派驻机构通过“协作组”机制办理案件5宗。三是落实“三转”要求。组织派驻机构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执纪执法文件精神,制定《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纪委(纪工委)落实“三转”要求履职负面清单(试行)》,明确列出29条禁止性条款,进一步厘清责任关系,确保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统筹作用,完善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的制度。以强化监督为关键,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健全对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体系。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住房公积金汇缴相关规定,制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操作指引,明确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积金缴存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意见》,并将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年度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2.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责成存在转嫁培训费支出等问题的相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三公”经费内控管理自查自纠,建立公务用车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强化“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监管。

3.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提高运行效率。成立排查小组分别对各镇(街道)共103个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处理:针对部分自然村未建设污水管网的问题,调整、完善村内污水收集管网约110公里;针对主管与支管不配套的问题,目前已对103个设施所在村,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支管网、入户污水收集管或暗渠化改造等措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提高污水收集效果;针对部分设施建在地势较高位置的问题,督促原施工单位通过降低设施调节池的标高、降低管网标高等技术手段完成整改。目前,103个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投入正常运行。二是建章立制、强化检查监督。制定《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试行)》,每周对各站点进行全覆盖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出水达到一级B标准。三是举一反三、优化解决方案。统筹采取“接入污水处理厂、建设分散式设施、建设简易处理设施、自然消纳”等四种方式,因地制宜,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四是强化监督执纪,深化正风肃纪。根据责任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责令检查、通报问责、谈话提醒处理。

4.针对漠视群众利益的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责任倒查。深入调查个别市场活禽经营扰民问题,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个别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诉求无果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对3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二是全面整治农贸市场。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全区农贸市场实施专人驻点监督,形成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压实市场方和经营者保持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严格落实“1110”制度。加大执法处罚力度,2020年9月以来,共对全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188宗,有效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的通告》,明确荷城街道中心城区和全区所有建在住宅楼下(内)的农贸市场为活禽经营限制区,进一步规范管理活禽经营行为,从源头上根治住宅区经营活禽扰民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基层治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推动“一核三圈”基层治理资源向镇(街道)、村(社区)一级下沉覆盖,通过形成诉求受理、流转、处置、跟踪督办、结果反馈、评价考核的闭环流程,更加精准高效快速处置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2020年9月以来,镇(街道)、村(社区)一级累计受理各类网格事项2023件,已办结1918件,办结率94.81%。举一反三建立基层调解处置村(社区)提交问题机制,2020年累计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复杂问题20件次。四是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扶贫、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9月以来,针对基层执法领域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核查属实50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7人,立案32宗32人;完成民生领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反馈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核查工作。五是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聚焦作风》持续公开曝光重大民生实事不作为问题,并根据责任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关于教育、工程建设和土地等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1.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一是迅速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完善教师招聘工作机制,科学确定招聘教师的岗位和数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招聘教师。积极稳妥深化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新一轮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持续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配置。对2020年秋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闭环管理,首次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制度,公办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杜绝违规招生现象。二是制定《高明区教育系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行动计划》,推动全区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实现风清气正。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和修订区教育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工作规则、议事清单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学校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交叉任职机制,全区36所公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的比例上升至94.4%。全面排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建立完善《高明区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工作指引》等重大工程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督促指导学校内部成立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评标小组、验收小组等机构。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建立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每月政治学习制度,2020年9月以来开展有关宣讲会、学习会100多场次,并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

2.针对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系统梳理分类整改。严格对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一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按违规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已全面完成整改。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政府采购整改通知书》,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责任抓好整改。二是完善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制定《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工程分包项目分层审核机制,严格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9月以来,有关单位开展工程分包67项,均落实招投标分层审核监督机制。三是完善规范招投标工作机制。制定《高明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3项区级制度,各镇(街道)和区有关单位制定或修订涉及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管理制度25份。新上线招标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资源自主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规范化电子化交易,已顺利完成37个项目交易。

3.针对国有农用地出租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抓紧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对国有农用地使用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置,纳入正在开展的违法建设普查,根据违法建设相关政策进行处置。二是完善国有农用地出租使用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国有农用地租赁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区镇两级国资企业国有农用地租赁行为,切实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

4.针对矿产资源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存在违规取土问题进行核查整治。严格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认定以及后续处置。举一反三对全区取土点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完成相关取土点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通报。二是加快推进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制定修复工作方案,采取“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市场化方式推进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生态修复报告书》《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土石方开发利用》等材料的编制和专家评审,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和复垦区的规划设计等后续工作。三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高明区工程建设项目开挖剩余砂石土利用管理工作指引》,明晰矿产资源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全区取土、取砂、取石等行为。

5.针对林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整治违规领取基本农田补贴和生态公益林补贴问题。(1)通过对历年卫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林业图斑的综合比照分析和现场核查,对于实地并未种植桉树的部分,在2020年度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中予以调整。(2)对于经核实违规发展林果业且同时领取基本农田补贴和生态公益林补贴的部分,已在基本农田补贴发放面积中核减停发。制定追回补贴方案,明确重复领取补贴部分的追回标准并已完成补贴追回工作。(3)全面回顾和核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区镇两级巡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严格把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审查关口,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推行永久基本农田指示牌的实地安装工作,提示林地开发提前做好避让。二是加快推进林地整改。对相关林地所涉及图斑迅速开展核查。相关图斑均落实恢复植被、补种复绿等整改措施。三是加大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2017至2019年期间全区47起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案件已全部查处到位,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8起。完善生态公益林保护长效机制,制定《护林员队伍建设方案》《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办法》,计划在2021年建立一支140人专兼职相结合的精干、高效、专业森林资源网格化巡护队伍,并借助无人机监测实施“空中+地面”立体巡护监测新模式,形成及时发现、查处、整改、恢复全链条管护机制。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一是迅速选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尚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机关党委开展专题调研,分类指导做好人员选配工作,目前相关单位已落实专职副书记配备。组织举办2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建立全区专职副书记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专职队伍教育管理。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摸排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通过转移党组织关系、拆分调整以及下设党小组等方式,完成对设置不规范党支部的整改工作。利用省党务系统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监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规范执行党内选举制度。扎实开展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开展4轮村级换届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召开村级换届、业务培训会议,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及其下属党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进行选举。目前已全面完成7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以及665个村(居)民小组和719个股份社(经济社)同步换届工作。四是建立资格审查机制。建立村(居)民小组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资格审查机制,参照“两委”干部人选条件,由镇(街道)对建议人选进行资格联审,严把入口关。完成对违纪违法行为村民小组长的劝退清理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专题调研督导,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已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党建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相关单位的存在问题发出通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打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严格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会议每月听取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等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

2.针对年度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一是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开展专项整改,督促全区各党委(党组)认真对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全部落实专题学习,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制度要求。到相关单位深入检查党组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制度情况,约谈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督促严格落实整改。二是高质量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上级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我区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引,切实加强会前把关、会中指导、会后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3.针对“两新”组织党建不重视问题。一是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压实行业党委和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体责任,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委员挂点联系镇(街道)制度,采取区镇(街道)联动方式对全区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具备条件的及时纳入党组织覆盖范围。2020年共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86个,覆盖非公企业168家、社会组织33家。把推进文明小区、平安小区创建与物业小区党建相结合,集中力量做好物业小区党组织建设,深入排查全区物业小区党员在籍情况,已推动27个物业小区建立党支部。二是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大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0年共打造区级示范点4个、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21个,以点带面推动党建惠企助企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和“党员带头攻坚克难”“我为企业建言献策”等创先争优活动,目前共设立党员先锋岗267个、党员示范岗241个,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147个,党员带头开展技术攻坚,在企业节能减排、专利研发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三是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区委“两新”工委及成员单位职责》《区委“两新”工委工作制度》,持续做好“两新”组织党建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并将“双同步”工作成效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和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机制,依托镇(街道)党校对全区200多名“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轮训,对129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40名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到市委党校进行脱产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探索构建“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常态化教育、服务群众、督查评估、创先争优保障等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党建”等16个党建特色工作项目立项,激发“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力。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有的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相关党委(党组、党总支)进行组织约谈、提出批评,督促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健全执行制度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党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党组织的监督管理。结合党建督导工作,对各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推动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向村(居)民小组一级延伸。全区村(居)民小组已全部把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核心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全区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农村股份制改革已采取重新修订章程或补充完善章程的方式将重要事权清单管理核心内容写入了章程。三是推动各党委(党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全区各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各党委(党组)持续更新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清单。将各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情况作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将落实“三重一大”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推动各党委(党组)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作用。

2.针对阵地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群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按照“一站一策”原则,全面落实相关场所和党群服务站整改工作。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倾斜用地指标,通过租用村民农宅旧屋改建、邻村共用共建等多种方式,稳步分类分阶段推进党群服务站建设。二是积极发挥党群服务站作用。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建立党群服务站“轮值制”制度,结合镇(街道)驻点联系、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机关在职党员进村(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好党群服务站服务活动,确保卫生保洁、日常开放等有序运行。推动各镇(街道)依托党群服务站载体申报党群共建项目,开展恒常的群众服务项目,2020年共推进项目45个,投入资金599.8万元;积极整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资源,引导驻点挂钩单位等各类管理、服务、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三是落实常态化跟进管理机制。将党群服务站日常管理情况纳入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建立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对各镇(街道)党群服务站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村(社区)提升党群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水平。

3.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做好全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责任党委(党工委)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工作,突出抓好村(居)民小组长等重点群体、重点对象党员发展工作,2020年全区共发展党员307人,储备入党积极分子775人。二是规范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排查整顿,目前已完成排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三是健全规范发展党员长效机制。出台《高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推优、培养考察、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党务工作培训方式方法,制作《高明区发展党员流程》微动漫,通过“组工大讲堂”及送课下乡等形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4.针对“三会一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落实约谈提醒措施。已对不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的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强化政治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开展党建督导检查。组织对农村、城市、机关等各领域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全面检查,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基层党建业务培训指导。利用镇(街道)党校等教育平台加大对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和党员、干部分类培训力度,2020年各镇(街道)党校共举办各类主体班149期,培训党员、干部超6万人次。发挥区镇党建指导员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季度报备制度,督促各党委(党工委)定期检查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和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指正、落实整改。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全面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对2019年相关受处分干部的提拔过程进行倒查。启动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深入了解区镇两级机构改革后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建立完善受处分干部影响期管理台账,及时掌握影响期的具体时限,对受处分干部重新使用从严把关。二是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结合十二届区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工作,对全区被巡察的17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分期分批全面完成对区内其余32个单位的专项检查。制定《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2.针对落实回避制度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各部门干部存在应回避未回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已通过调整岗位等形式落实整改。二是落实干部选拔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全面梳理应当征求上级组织部人事部门意见的干部选任情形和注意事项,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同步做好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做到及时报备。三是全面加强制度遵守与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重新修订《高明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细化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区干部任前事项报告行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彻底问题。一是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对应交流轮岗的区管干部作出调整意见,并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调整。二是大力推进干部交流锻炼。着力增强区管干部队伍流动性,2020年以来区管干部共交流轮岗41人次,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建立干部定期交流常态化机制。定期全面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名册。高质量完成《佛山市高明区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进一步加大轮岗交流的力度,积极推进区直部门、镇(街道)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轮岗计划,2020年完成两批次20人次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轮岗。

4.针对混编混岗问题突出等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整改。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摸排,对未经区委、区政府或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审批同意的违规借调人员,已于2020年10月中旬前全部安排返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二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借调人员管理机制,各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须报区委组织部门或区委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由借入单位与原单位双方签订《借调人员协议书》,明确借调期限。建立部门负责人约谈机制,对今后再出现违规借调干部行为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三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调研并掌握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履职及队伍配备情况,统筹谋划区直单位和镇(街道)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科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使人员配备与事业单位的职能相适应,在根源上杜绝混编混岗。

(四)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违规兼职问题清理不彻底问题。一是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公职人员在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行为,督促有关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整改要求,迅速落实“两清退”工作,并对责任单位进行组织处理。二是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工作。加强对全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事业单位选任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出台《高明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高明区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兼职审批和管理。

2.针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全区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整改销号。对2015年以来相关违规人员全部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二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在高明区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审批和到期提醒功能,加大对证件领取、回收等流程管理力度,坚决堵塞管理漏洞。运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监督手段,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纳入每年区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大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3.针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已复核完成全区在编在职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对相关干部学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核,通过认真查找具体佐证材料作出了认定。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指引》《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工作指南》等资料,进一步明确档案审核步骤流程、档案工作纪律、档案业务政策等要求。组织开展干部档案管理集中培训,并对档案管理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

第四方面问题,对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

(一)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统筹推进省市区重大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挂图作战,分类逐项推进。成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一个项目一张表”推进重点项目提速建设。25个未开工正式项目已有17个开工,此前16个进度偏低的重点项目均已取得明显进展。二是自我加压,有效扩大投资。将省市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由128亿元提高到150亿元以上,力促项目建设快马加鞭、赶超进度。2020年,全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8.7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123.34%;其中,省市正式重点项目完成进度连续4个月居佛山五区之首。三是深化改革,健全项目审批机制。推行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机制,深化“拿地即动工”“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制度等改革,推动项目快动工、快建设。其中,2020年纳入“拿地即动工”改革试点的29个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以内。

2.针对推动村级工业园提升改造不力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方案,压实改造责任。制定《高明区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再出发”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区镇分工,压实整治任务。组织开展3批次联合执法大行动,分赴各村级工业园进行实地执法督导,加快项目整治提升。2020年全区已完成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任务317.87亩,超额完成243亩的年度任务。二是加强宣传推广,争取尽早开发。2020年10月上线掌上推介平台,选取我区正在实施的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推介,争取引入优质项目。上线以来,已有多个市场主体通过平台获得相关项目的联系方式,咨询洽谈我区村级工业园相关情况。三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佛山市高明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高明区产业用地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高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25年)》等规划的修编、编制工作,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农村产业体系,引领全区村级工业园长效健康发展。

3.针对地方公路建设仍有不少短板问题。一是全力打通城乡断头路。将打通城乡断头路列入重点民生工程,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步推进实施。2020年累计打通13条、共11.27公里城乡断头路,现有10条、共14.23公里城乡断头路正抓紧施工或开展征地工作,计划在2023年全面打通。余下22条正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二是全力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2020年以来,累计建成“四好农村路”153公里,进一步畅通农村路网体系,我区被评为2020年度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三是积极畅通城乡路网微循环。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及各镇(街道)内部道路建设,加快推进云勇公路、荷杨大道等区域路网建设,西江产业新城“八横八纵”路网加速成形,推动城乡道路通达水平不断提升。

4.针对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加快沧江南路改造提升进度。沧江南路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21年1月底实现全线贯通。二是强化民生实事跟进协调督办。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联合评议民生实事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每件民生实事“过程可查、结果可评、成效可检”。举一反三狠抓2020年度民生实事的落实推进,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包括打通石岐路、明湖北路等4条城区断头路,改造提升21个老旧小区,完成中心城区20条主次干道、内街巷慢行交通设施改造提升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民生工程。三是完善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简化“高明通”的诉求反映通道,构建完善“1+3+X”的群众诉求服务体系,推动各类群众诉求“全天候全方位多窗口受理”;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和督查督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及时高效妥善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二)关于对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两清退”。对发现参与农村集体分红或征地款分配的相关干部,督促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镇(街道)和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对参与农村征地款分配的相关干部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二是完善联防机制。做好新进干部政审考察,对具有社员身份的,先落实退社再入职。制定工作指引,压实镇(街道)责任,将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巡察监督内容,确保管理压力传导到最基层,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

2.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对审计指出的关于财政支出不规范等有关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强化统筹协调,倒逼时间进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健全强化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复、不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事项定期进行“回头看”,有效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持续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集中整改以来,我区整改工作总体推进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接下来,我区将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更好地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忠诚于党、取信于民。

(一)紧盯整改目标任务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严格对照4个方面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照既定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深化巩固提升;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想方设法狠抓落实;对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攻坚破局、确保成效;对阶段性完成并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久久为功、滴水穿石,成为自觉行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由区委和区委常委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聚焦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把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十四五”高明加快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深入贯彻实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个清单”的执行落实,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从严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当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更加注重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水平,以“高质量”“全覆盖”为着力点深化政治巡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持之以恒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落实“三个决不允许”,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细化实化“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公车使用等相关规定,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盯住不放、露头就打、严肃整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基层赋能减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地以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凝聚民心、汇聚力量。

(五)不断加强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标准第一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当前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双向锻炼,善于在重大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推动领导干部全面增强“八项本领”、全面提高“七种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六)奋力推动高明在“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谋划实施好“十四五”规划的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和重要改革举措,奋力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主战场上实现追赶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7-88661108;邮政信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六号区机关大院1号楼201室,邮政编码528500;电子邮箱gmqwqfb@gaoming.gov.cn。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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