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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1-11-24 10: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1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韶关市曲江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曲江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曲江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一)迅速动员部署

  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是“政治体检”,巡视整改是重要政治任务。在1月28日省委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于当晚立即召开相关区领导碰头会,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台账制定等事宜,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迅速制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韶关市曲江区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召开曲江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加快集中整改

  在集中整改前,区委于2月上旬召开2020年度曲江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自觉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加坚定了坚决改、彻底改、改到位的信心和决心。进入集中整改阶段后,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建章立制同步推进。实行整改台账“每周一报”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项,迅速高质量完成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的,持续跟踪落实。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推动部分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严格督查落实

  区委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区领导批示督办、区委巡视整改办重点督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密切跟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巡视整改落实落细;先后主持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以及若干次小范围碰头会,认真听取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先后到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等进行实地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把整改成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进行追责问责。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不扎实问题。一是明确学习要求。区委常委会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库,及时安排上会传达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2021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体学习21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镇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在2021年的培训课程中作重点安排。二是开展全面检查。组建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当场指出,指导其抓好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全区各党委(党组)参照执行,并督促各党委(党组)完善了学习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落实制度,对各镇街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同时,将“第一议题”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区委巡察内容。

  2.针对学用结合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扎实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围绕打造“双区”的“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茶罐子”“花瓶子”和“后花园”“康养地”“体验场”等课题,由相关区领导同志开展“深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对接融入“双区”建设提供参考。二是认真开展研讨活动。3月中旬,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注重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委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提高农业和旅游业品牌影响力。抓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做大做强马坝油粘米、优质果蔬、食用菌、茶叶、兰花等特色农产品,建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省级专业镇2个、专业村8个,成功获评罗坑茶、马坝油粘米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顺利建成食用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韶关配送中心建设,亚北农副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成启用,优质农产品实现本地加工出口,“十字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创新做法得到省市肯定。深入挖掘石峡文化、九龄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持续推进“大南华”“大马坝”等重点景区建设,成功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3.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不重视问题。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网格化防控措施,因时因势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做实做细个人防护,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组建12个督导组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有序有力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全区完成疫苗接种约46万剂次。目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平稳。二是建成4个规范化核酸检测实验室。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完成验收使用,目前我区已掌握1:5和1:10混检技术,日检测能力达3000人份。三是完成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2020年11月以来,已在集中隔离点开展2次区级以上疫情防控综合应急演练、6次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安全应急演练,并组织开展了曲江区本地疫情全流程全要素综合演练。

  (二)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问题。一是积极推动区属工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韶关市曲江区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关于组建韶关市曲江区驻外招商工作队的方案》等文件,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全员招商机制,推行驻外招商、产业链招商模式,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21年以来,完成新签约项目14个,投资总额96.98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11个,新竣工投产项目3个,完成投资13.18亿元。主动对接韶钢“厂区变园区、产区变城区”改革试点工作,做好环保搬迁安置区建设和厂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延伸钢铁产业链,目前已引进钢铁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企业7家。加大技改力度,2021年以来,已完成12家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23个,计划总投资额15.82亿元。二是持续提升园区发展质效。完成曲江经济开发区新塘北路新建工程、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大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制定《2021年曲江经济开发区清理低效工业用地处置方案》,有序推进12宗约700亩低效用地的处置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正依法依规分阶段对8宗约778.45亩闲置土地进行处置;严把项目入园关,今年新引进的项目合同约定年税收须达到10万元/亩以上。

  2.针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全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组织领导,将2019年度年自主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纳入区领导和区直单位挂钩扶持对象,制定《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曲江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挂钩联系安排表》等文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帮扶举措,2019年度年自主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中,已有14个村在2020年实现年自主收入10万元以上。实施分类帮扶,对于年自主收入仍低于10万元的村,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确保三年内年自主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对于年自主收入高于10万元的村,持续帮扶,巩固成效。二是加强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完善资产经营(发包、出租或出让)公开招投标制度和农村“三资”交易平台,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三是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持续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精心打造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省级农业品牌产品,目前有“国字号”农产品3个、“粤字号”农产品30个。四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产城融合发展,2021年全区安排区重点项目55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7个、产业工程项目20个、民生工程项目8个;目前完成投资50.2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6.44%。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推进供水工程建设,演山水厂已完成扩建工程并投入使用;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松山街道三村至七村棚户区污水外排工程、大南华排污管网接驳工程完工,梅花河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基本完工,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日益完善;升级改造城区公园、市政道路、城区公厕,做好市政设施维护及园林绿化管护,2021年以来共修复城区破损路面4000平方米,城区新增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进镇街整治提升“139”行动,顺利完成大塘镇等6个镇的整治提升“139”行动任务,乌石镇、白土镇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前期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严格落实韶关市关于户籍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施行落户“零门槛”,开展公职人员市民化、消雪岭华侨茶场群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实施中小学扩容提质工程。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加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尽快补齐学位缺口。目前,曲江三小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二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完成基层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制定《曲江区医共体总院全面帮扶各镇(社区)分院工作方案》,出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力度,有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今年以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量同比上升。新妇幼保健院和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建成启用,全区住院床位达到每千人6.42张。三是巩固钉螺疫情处置和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钉螺区域疫情处置和环境综合治理,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制定樟市镇钉螺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今年开展的扩散风险监测和沉螺池栏污栅漂浮物钉螺监测均未发现钉螺。四是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康乐养老中心一期工程项目进入验收阶段,将引进民间资本完善养老中心各项使用功能,力争2022年竣工启用,届时可新增养老床位约500张,全区养老床位将达到省每千名老人35张养老床位的标准。

  (三)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足问题

  1.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领域风险隐患。一是强化组织收入。开展组织收入百日攻坚行动,采取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协税护税工作,挖掘潜在税源,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2021年1-10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74亿元。抓好专项收入,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征收协调工作。推进资源资产价值化,开展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定2021年土地出让计划,截至目前已挂牌出让土地27宗,实现收入4.63亿元。认真落实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快补缴职业年金。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职业年金补缴问题,目前已解决部分人员职业年金的单位补缴部分。三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涉民生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专项行动,排查梳理一批涉民生重点领域信访事项,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法检“两长”包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区领导接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四是全面完成回迁户临时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修缮工作,正加快推进有关安置房建设。

  2.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重点企业减排工作,督促韶钢、大宝山矿、宏德、粤韶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目前全区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受工业污染耕地治理。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通过施撒土壤调理剂等措施进行治理;对于严格管控类耕地,利用中央财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资金,通过发放种子补贴等措施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进行治理;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对耕地进行流转,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三是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已完成全区小水电站情况的调查,编制了《韶关市曲江区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初步评估须退出小水电站50宗,正在有序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四是有序推进桉树退出改造工作。成立桉树退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桉树退出的工作要求,完成张九龄纪念公园涉及我区范围桉树退出采伐1500余亩;以“承诺书”方式开展治桉控桉,探索实行桉树退出改造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林企林农积极参与桉树退出工作。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提升贫困户脱贫质量。坚持精准帮扶、分类施策,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311户5433人全部脱贫,29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全区有劳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0267.04元,是2015年3487.58元的5.81倍,贫困村集体收入大幅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创新建立防止返贫致贫资金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完善帮扶长效机制,全面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产业和就业扶持,鼓励脱贫户根据自身实际发展种养产业或外出务工,目前全区1783名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均拥有了稳定收入来源。三是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组团式、造血式、共赢式帮扶机制,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目前9个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48名工作队员已全部入驻,实现从驻村帮扶向驻镇帮镇扶村、从帮扶脱贫向帮扶全面振兴、从实现全面小康向迈向现代化转变。

  (四)关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1.针对平安建设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保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始终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加强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线索移交反馈、大案疑案联合查办制度。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中央督导组督办交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馈、省扫黑除恶办移交等重点线索全部办结。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二是持续推进平安曲江建设。召开打好全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翻身仗誓师大会、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培训会等,全力强弱项、补短板,打赢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翻身仗。大力推广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主动开展网络诈骗“一户一告知”“一人一承诺”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骗意识。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成“雪亮+智格”工程建设,建成区级共享平台;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提高群众对平安曲江建设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2.针对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解决2017年至2019年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可完善用地手续的,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市验收;暂无法完善用地手续但属于可完善规划报建和用地手续的公共设施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报建和用地手续;其他占用耕地的已全部拆除。二是加快推进不实储备补充耕地整改。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对我区储备补充耕地需整改的任务数进行调整。全力做好补充耕地整改工作,完成整改3959亩,现按程序上报审核。三是解决补充耕地整改缓慢问题。将补充耕地整改工作纳入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出台政策对补充耕地中的林地、园地等地类合理设定对应的补偿标准,并积极筹集资金开展整改工作。

  3.针对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问题。一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全面完成3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曲江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规划》,计划在2025年前再完成3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前已启动2021年1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曲江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改造的42个老旧小区均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电动车集中充放点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栏制作及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等工作。二是加快解决危房问题。开展城市危险房屋和老旧危楼排查整治工作,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共4栋,其中3栋已拆除、1栋住户已全部搬离安置。三是加大城区违建巡查和处置力度。2021年以来,累计拆除城区违法建筑38宗9870平方米。

  (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曲江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督促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调研和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进行重点学习,自2019年起,区委坚持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印发《曲江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曲江区教育系统规范校园网络环境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加强学校师生网络安全常识、网络法律知识及保密工作教育。

  3.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宗教事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督促全区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紧紧围绕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反邪教教育、文明上网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开设思政课程。同时,严厉打击邪教组织活动,积极举办维护国家安全暨反邪教宣传活动。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精神或部署要求15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6次。二是组织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再次集体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将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等纳入谈心谈话内容。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全面问题。一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督促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自身“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督促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一把手、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认真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在2020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已报告本人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

  3.针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不力问题。一是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区各镇街各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市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组织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督促相关重点案件、系列案件的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完善长效机制。目前,相关单位均已召开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大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三是全面摸排并清退公职人员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

  4.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压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制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提醒台牌,并分发至领导小组成员。2021年以来,我区共召开区委巡察工作会议6次,深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巡察工作内容和流程。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列入区委巡察工作方案,制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要点,并安排专人参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三是完善巡察组联络员配备。增加2个区委巡察组联络员编制,目前,四个区委巡察组均配备了联络员。四是完善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的协调协作机制,将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目前,对十三届区委第十二轮和第十三轮巡察所涉及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95次,并对有关单位进行了抽查,从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标本兼治,用好区级廉政教育“狮岩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通报曝光专栏,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增强宣传和震慑效果。三是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行了培训,组织全区各镇街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完成对全区各镇街、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的检查,并督促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抓好整改。

  2.针对派驻机构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抓好派驻机构办公场所问题整改。已完成派驻机构办公场所问题整改,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驻在单位办公。二是改进派驻监督方式方法。2021年以来,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及案件查办情况,进一步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指导。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派驻监督实效。三是落实派驻机构每半年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目前,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在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分别汇报了2021年上半年派驻监督工作情况。四是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干部素质。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派驻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精准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专业化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年轻公务员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结构。

  3.针对纪检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不顺畅问题。一是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协同办案“两必问”规定,确保监司协作配合规范、顺畅、高效。曲江公安分局已将2017年以来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查处。二是加强问题线索移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对党员干部作出立案决定、相关行政处罚、不起诉决定、生效的刑事判决后,在10至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三是开展逐案筛查。区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逐案筛查,深入摸排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立案查处4人。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的时间要求,所有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统一为每年7至9月。

  2.针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要求各单位在每年财政批复预算后限期进行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压减部门预算支出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将“三公”经费作为财经纪律大检查、审计监督的重点,一旦发现转嫁、隐匿“三公”经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机制。严格实行“五单合一”报账制度,对单据不全、事由不明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以来,重点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查处;对区委巡察发现的学风不实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二是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的管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村民意愿,做好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避免成为形象工程。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程与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机结合,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村民自觉整治农村住房,主动参与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政府贴息+村民贷款”模式,激发村民参与农房管控风貌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严格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一是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区政府党组成员及各镇街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近年来有关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产生、招标方案形成及政府会议审议等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工程项目事项的监督。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工程项目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被监督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142次。加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严肃查处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对近年来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及案件进行再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管。一是开展项目核查。加强对全区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核查,认真核对各项目实施范围、施工企业资质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从严从重查处。对近年来涉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案件进行再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加强审批监管。完善项目审批程序,落实先报备后审批再建设的工作流程,强化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程序,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400万元的工程项目,审批后送小额工程交易库摇珠确定施工单位;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指导镇村科学合理选择农民工匠或本地资质建筑企业,避免项目承包企业高度集中。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镇村干部和业务人员开展培训,明确项目实施程序;组织镇村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充分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做好“廉润南粤”系列公益广告展播,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第三方面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确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目前,相关单位党组织均对本单位党组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不定期开展督查。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对各单位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尤其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未严格执行的党组抓好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2.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未规范设置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优化规范设置,对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进行调整优化设置,对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进行升格设置。

  3.针对发展党员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按照市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全区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二是全面摸排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完成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的排查,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花名册。三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工作落后的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工)委书记在2021年年终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具体指标,对未完成发展党员任务的基层党(工)委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区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围绕基层党建实务及发展党员等内容,对全区132名党务干部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1.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摸排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完成对全区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的摸排,制定了长期在外居住党员、无法联系党员等名册,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管理。二是加强与已接收的长期在外居住等国企退休党员的联系。全面摸排松山街道党工委下属党组织党员情况,对已接收的国企退休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按相关规定对生活困难党员减免党费。

  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一是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2020年度区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区委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监督检查。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检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倒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三是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3.针对个别干部在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不认真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印发《关于收集“深调研”报告的通知》,对区管干部的“深调研”报告进行收集和检查。

  (三)关于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调整干部问题。一是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举办全区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政策运用能力。二是落实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落实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对组织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严格要求。

  2.针对存在“带病提拔”问题。已完成对2017年以来“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倒查。严格执行选用干部程序,坚持“凡提四必”,对拟提拔人选的档案、廉政等情况从严审核把关,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意向人选廉政情况进行“双签字”。

  3.针对干部挂职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干部挂职管理,坚决杜绝“低职高挂”等问题的发生。

  4.针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进不及时问题。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用好用活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合理使用空缺职级职数,稳步推进职级晋升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目前,我区综合管理类共晋升职级412人次(不含市管干部)。

  5.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整改不彻底问题。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加大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力度。目前,17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全部消化。

  6.针对部分干部档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干部档案进行认真核查,并依法依规认定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不断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方面问题,对主题教育和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实问题

  1.完善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台账。目前,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进行重新完善细化,明确具体事项、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52个,形成长效机制,持续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关于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积极问题

  1.加强区领导班子专项经费管理。对区领导班子成员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2.加快推进相关房地产公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安置房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安置房建设。

  3.加快推进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旧城片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及十六冶片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早日获得批复。

  (三)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1.加快整改韶州大道工程问题。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并向市政府申请资金支持,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支付红线外土地的征地补偿款。

  2.加快完善南华大道(原禅意大道)工程相关手续。土地报批方面,正在进行报批材料组卷工作。审计方面,优化投资规模后的南华大道北项目和景观提升已完成工可修编,并重新核准立项建设。

  3.加快推进山子背安置区工程建设。已完成方案优化及预算审核,项目于今年6月全面复工建设,相关钢筋材料经检测全部合格;正加快推进基建手续办理。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对涉及曲江区2016年至2019年森林资源管护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其中10项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正有力有序推进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曲江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持续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曲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韶关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长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动政治要件落地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

  (二)切实抓好持续整改,巩固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一方面,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紧盯整改台账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继续整改的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与现实形势要求不相符、设置不科学的制度,按照上级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曲江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推动问题得到长效化解决。

  (三)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在巡视整改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启动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对象、突出问题,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四)坚定发展信心决心,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曲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推进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曲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按照韶关市委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产业提升工程,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曲江绿色发展,奋力打造韶关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长极,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曲江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6680309;邮政信箱:韶关市曲江区府前中路6号区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区委督查室,邮政编码512100;电子邮箱:qjdcs2010@163.com。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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