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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朋友圈 携手再出发

——ACT-NET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综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8-03-26 09:00:35    

3月20日至22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腐败资产追缴培训班在泰国曼谷举行。来自21个经济体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100余位代表,围绕腐败资产返还基本原则、合作框架、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这是落实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重要举措,也是ACT-NET首次举办资产追缴方面的能力建设活动。

走出国门办培训

本次培训班由中方、泰方、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共同申办,并获得APEC秘书处项目支持。对于中方而言,这也是首次在境外举办追逃追赃专题培训和研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多次在国际场合发声,以积极姿态投入国际反腐败合作中。从APEC北京会议到G20杭州峰会,从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到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从第二十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到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再到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得到广泛认同,凝聚起强大共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强化对腐败犯罪分子的震慑。

“举办本次培训班,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巩固APEC北京会议成果的一项具体行动。”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当前,腐败资金跨境流动成为各方共同面临的挑战,携手打击和追缴跨境腐败资产亦成为共识。为此,培训班以腐败资产的查找、冻结、没收和返还环节中的技术性问题为重点,旨在通过分享经验、答疑解惑,加强各经济体开展腐败资产追缴具体合作的能力建设,同时探讨亚太地区如何建立务实高效的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水平。

记者注意到,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重点外逃目的地国家在内的21个经济体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均对本次培训班予以高度重视,各方代表精心准备、积极参与,保障了培训和研讨质量。

中方代表中,除最高法、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中央追逃办成员单位,以及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人员外,还有来自金融监管机构和省级追逃办的代表。培训期间,来自中央追逃办和省级追逃办的代表,就合作机制建设、个案磋商、经验交流等内容与其他经济体代表举行了20多场双边会谈,达到了以多边促双边的目的。

有着丰富的国际司法协助经验的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主持了腐败资产冻结与没收议题的讨论。在他看来,培训班很务实,不仅在国外开展多边双边平台的交流,讲好中国故事,还把“实战单位”带出来,起到了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的效果。

交流研讨长知识

“加拿大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认识到国际合作和协助是返还腐败资产的基本原则。我们主要有四种处理方式,一是司法协助,二是警务合作,三是政府间合作,四是民事没收。”

“瑞士在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发布了《洛桑准则》,打击公职人员的非法资产,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提升冻结、没收、返还腐败资产的成功机会。”

……

培训班上,34位来自反腐败和执法机构的实务工作者以及国际组织、律师界、学术界专家,分8个环节进行了授课。通过授课和互动,代表们交流了各自在腐败资产追缴方面的程序、方法和案例,研究了共同面临的挑战和合作障碍,共商提高合作效率的良策。

得知五年多来,中国不断推动对外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建立双边执法合作机制,织密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自“天网”行动启动到今年2月底,共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984人,追赃97.42亿元人民币,其中,追回国家工作人员776人,“百名红通人员”52人,代表们给予热烈掌声。

“中国惩治腐败的力度非常大,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让我非常敬佩。”印度尼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高级检察官麦迪·伊斯坎达尔表示。

与授课相比,每个环节结束前的提问部分,气氛更为热烈。

如何在信息分享时做好保密工作?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可以转换举证责任吗?什么因素会影响作出资产返还的决定?……一系列共同关心的问题被相继抛出,尽管答案不尽相同,亦在交流讨论中加深了解、增进互信。

“收益很大,一个是通过授课把代表中方想说的说出来了,同时也就我们需要交流的作了沟通。”多次举手提问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秀梅告诉记者,她的问题都是围绕刑事司法协助的,因为剩下的“百名红通人员”可能更多地需要通过诉讼、刑事司法协助来解决。

来自香港廉政公署的梁晓然分享了与新西兰相关机构合作追查腐败资金流向的一个成功案例。这位执行处总调查主任坦言:“参加培训班,跟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是我们的荣幸。”

凝心聚力向未来

通过培训和研讨,各方代表一致认为,腐败资产流动扰乱国际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法治和社会正义,而缺乏技术手段和充分合作仍然是阻碍腐败资产有效返还的主要因素。

也正因为如此,在培训班闭幕式上,中方代表主办方提出资产追缴十条倡议,呼吁各方强化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在腐败资产追缴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坚持“零容忍”态度;求同存异、打造“零漏洞”制度;互利共赢、实现“零障碍”合作。

培训班闭幕后,对于主办方的倡议和交流平台的搭建,代表们予以高度好评;对于合作前景,也给予了更多期许。

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代表告诉记者,十条倡议非常有价值,因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有大量腐败资产外流,需要APEC各经济体的配合,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当然,最重要的是将倡议转化为实际行动。

美国东北大学教授尼克斯·帕萨斯对倡议表示赞同。他同时建议,资产追缴工作要从“头”开始,从预防资产流出开始下功夫,要加大反洗钱等各方面工作的整合力度。

推动建立务实高效的双边合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个案合作是加强合作的路径和方法之一。来自智利、菲律宾等经济体的代表均表示,培训班组织得非常好,尤其是关于案例分析的内容很实用,希望在APEC框架下能举办更多像这样的培训班,围绕刑事司法协助和金融调查等内容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合作水平。

培训班开幕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方也在培训班上介绍了党的十九大对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在大家看来,这进一步体现了中国惩治腐败的决心,对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有了反腐败国家立法,这是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精神的,是很好的改革,对中国反腐败制度是很好的改善。我也期待中国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反腐败管理机构。”联合国毒罪办官员瓦尔德米尔·柯金用中文告诉记者。

说到倡议,柯金表示:“这些倡议突出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特别是资产追缴等重要问题,联合国毒罪办非常乐意也非常期待同中国、同APEC一起来支持倡议、实现目标。”

本次培训班是交流分享、提升能力的平台,也是增进互信、凝聚共识、携手再出发的起点。

“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和合作机制,‘人脉关系’也非常重要。在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工作能力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扩大朋友圈,推动亚太地区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更多新进展。”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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