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联动整合监督执纪力量

来源:龙辉   作者:   时间:2021-10-12 09:28:02  浏览次数:-  

  “引韩供水工程能在建党100周年前夕顺利竣工,主要得益于 ‘室组(企)局’联合监督推动。”近日,揭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起该项目时,仍对各方监督力量各施所长、相互配合带来的监督合力和质效赞叹不已。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整合力量、优势互补,有力提升监督执纪办案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动监督  推动重大工程建设如期完工

  6月29日中午12点,惠及100多万群众的引韩供水工程正式启动试运行。7月1日凌晨4点,从韩江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取水口倾泻而出的韩江水一路畅通,先后抵达揭阳市揭东水厂、市第二水厂、市西湖水厂等。这标志着揭阳市区长期供水不足、群众饮水困难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

  原来,该供水工程长达4.65公里,工程所经之地涉及村民拆迁补偿、施工用地权属纠纷、工程取土回填等问题,再加上建设周期长、工程廉政风险多,稍有处置不当之处,便可能导致工程延期。

  按照揭阳市委工作要求,今年2月,揭阳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引韩供水工程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该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市投控集团纪委抽调精干力量与市水利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始进驻施工现场。

  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联合督查组通过专题协调会、工地现场督查等方式,深入一线与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分析研判工程建设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监督协助业主方加强协调,帮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今年2月以来,联合督查组共召开专题协调会7场次,现场督查39场次,协调、督办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等问题19个。

  在联合督查组监督推动下,区、镇、村和业主单位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解决村民拆迁补偿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积极处理好与铁路部门的关系,解决工程与铁路“双安全”问题以及施工用地权属纠纷问题;施工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人员少、管理混乱、工程进度慢等问题……高效畅通的联动监督机制,有效打通了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痛点、堵点,为工程的顺利启动提供了坚强保障。


  联合办案  形成攻坚合力

  “从5月25日批准初核,到7月12日移送司法机关,历时不到50天,拿下叶塘镇麻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某某涉嫌贪污犯罪一案,充分体现了‘室组地’联合办案的优势。”梅州兴宁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谈起刘某某案时,感触颇深。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协作联动制度,采取“1+N+N”模式,由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混编若干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搭建成相对固定的7个协作联动单元,各单元根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需要,灵活运用“室组”“室地”“室组地”协作联动方式开展工作。在研判上述刘某某涉嫌截留、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线索时,恰逢村级换届,为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兴宁市纪委监委决定采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方式,由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统一指挥、居中协调、攻坚突破;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初步核实、外围取证等;镇纪委负责提供征地补偿政策文件、征地资料等证据材料。办案中“室组地”分工配合,优势互补,高效突破了刘某某案。

  “有了市纪委监委的支持,我们信心大增,腰杆子硬多了。通过联合办案,人情关系密、案子查不透、处置不精准等问题都迎刃而解。”揭阳市惠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赞叹道。

  原来,在查办揭阳市惠来县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方某行贿案时,揭阳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和有关县区纪委监委联合组成专案组,攥指成拳,彻查了大肆“围猎”党员干部、非法经营、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同时,通过合力研判、深挖细查,严肃问责与其存在利益输送关系的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30多人,发出多份监察建议书,并联合有关派驻机构督促财政、税务、国土、供电部门依法追缴非法获得的财政资金和拖欠的税费、收回被非法占有的土地及电力经营权……通过“室组地”联动,该市纪委监委集中力量深挖彻查案中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健全机制  让联动更规范高效

  “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在广东探索应用取得的成果,离不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的研究思考和实践探索。

  “在前期的探索实践中,‘室组地’联合办案遇到不少瓶颈和问题,比如缺乏顶层设计,关键环节缺乏清晰、权威的制度安排等等。”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进一步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切实解决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室组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前段时间,省纪委监委有关处室组成调研组,采取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就“室组地”联合办案的做法、体会、问题、建议等进行调研。

  “参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做法,重点推动市、县两级相关改革不断深入,使‘室组地’联合更紧密、联动更规范高效”是这次调研成果之一。在省纪委监委的部署推动下,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协作配合机制在持续的探索和运用中不断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今年6月,佛山市纪委监委正式印发《“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以下统称纪检监察组)和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工作制度,这也是佛山市纪委监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创新举措之一。

  《意见》首次明确,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办理非市管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经研判认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经批准,可以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其中,联合办案原则上按纪检监察组联组工作办法确定的对口联系方开展“室组地”协作,必要时,可以跨联组开展联合办案。监督检查室明确专人负责联合办案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调度,例如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等。

  对此,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构建“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旨在破解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查办案件协调取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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