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惩腐打伞”融入日常 抓在经常

来源:党风   作者:林远康   时间:2021-12-07 17:25:31  浏览次数:-  

  “村务终于公开了,村民的分红也增加了,扫黑除恶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民谈起生活的变化,由衷感叹道。目前,该村所有的工程和仓库出租都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且村干部不得参与竞标。而在此之前,刘村的发展红利曾被“村霸”垄断。

  刘村的可喜变化不是个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严肃追责问责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行为。随着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扎实推进,各地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突破要案  净化地方政治生态

  1999年起,刘永添先后担任广州市萝岗区(现为黄埔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当时刘村的村民们没有想到,之后的十多年里,他们将生活在“村霸”的阴影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刘永添利用其职务便利,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村规。随后,刘永添伙同他人成立企业,垄断当地工程承接及建筑材料供应,一旦有同行涉足,即通过打砸、阻拦施工车辆及滋扰等不正当手段或犯罪活动,迫使他人退出。由此逐渐建立起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横行乡里。

  2016年4月,广州市公安局一举抓获刘永添涉黑团伙成员41名,其余团伙成员被陆续抓捕归案。2018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永添等54人进行二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20年,其他53人刑期2年至20年不等。

  “村霸”虽除,其背后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还在,刘村的政治生态仍未拨云见日。广州市黄埔区纪委监委坚持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同步推进,将刘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当成要案来抓,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刘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责小组,深入分析刘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特点,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共立案查处28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一举斩断了刘村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的“关系网”和“利益链”,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刘村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惩腐打伞”的一个缩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埔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6件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件4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件9人,有力净化当地政治生态。

  黑恶与“伞”“网”不除,百姓难安。在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的高压态势下,惠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原支队长陈某军、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原指导员郭某铭、仲恺区东升村原党支部书记宏某挺等人纷纷被查处,基层政治生态的土壤恢复了生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同样是惠州市纪委监委切除社会毒瘤、维护一方平安的利器。专项斗争期间,惠州市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55件826人,处理7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5人,彰显了有黑必扫、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的坚定决心。


  深挖线索  保持“打伞破网”力度不减

  人民群众是常态化惩腐打“伞”的力量源泉和坚实后盾。黄埔区纪委监委注重发动群众力量参与其中,通过张贴海报、进村入户宣传、公开举报、举办展览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拓宽线索来源。

  黑恶势力通常与“保护伞”“关系网”相伴相生,“伞”“网”的线索往往潜藏在涉黑涉恶案件背后。黄埔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打“伞”与扫黑结合起来,主动出击、循线挖“伞”,对2016年以来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同时,建立起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会商机制和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及时掌握相关线索,让“保护伞”“关系网”无所遁形。

  实践证明,对已挖“伞”案件开展“回头看”是筛查遗漏问题线索的有效途径。惠州市纪委监委持续健全完善与公安机关“四同步”“双专班”等工作机制,实现“扫黑”与“打伞”高效衔接。该市纪委监委通过逐案筛查,全面梳理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对未挖“伞”案件主动追溯深挖,起底出一批“漏网之鱼”。其中,通过宏军挺涉黑腐败案先后立案查处64名涉案公职人员、村委村组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4人。


  以案促改  确保常治长效

  “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交织,不仅干部自身为贪欲付出了沉重代价,对地方政治生态、社会风气的破坏力也极大,我们要引以为戒!”看完以宏军挺涉黑腐败案为原型的警示教育片《“五多”村支书的不归路》后,一名村干部发出慨叹。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是确保常治长效的关键。近年来,惠州市纪委监委制作了《贪欲的代价》《“五多”村支书的不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分类分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村委、村组干部集体观看,增强警示效应。同时,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10批次40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和“不想腐”的自觉。为深化以案促改,该市纪委监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167份,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如,对黑恶势力与“保护伞”易发高发的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在全区开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规范村企合作开发、拆除“两违”、社会治安管理等清源行动,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针对刘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暴露出来的共性、深层次问题,黄埔区纪委监委向原东区街党工委发出监察建议书,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该街道党支部根据加强基层社区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制度等建议,组织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重新修订完善“三资”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26项。扫黑除恶后,当地旧改任务加速完成,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向好。

  “黄埔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中统筹推进,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在严打深挖上持续发力,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黄埔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黄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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