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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8-02-27 09:51:14    

2017年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办扶贫领域问题53个,处理85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日前,广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天河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挂职扶贫干部黄伟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黄伟挂职梅州兴宁市水口镇洋槐村村委会主任助理、扶贫干部。期间,2014年3月,洋槐村村委违反会计法律法规,采取签订虚假入股合同、伪造会计凭证的方式,获取天河区财政局人民币45万元的扶贫资金;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洋槐村村委利用天河区财政局扶贫资金开展油茶种植项目(约人民币89万元)和兴建围龙屋及文化广场项目(约人民币150万元)时,分别将项目拆分为2个和3个金额低于50万元的项目规避招投标。2016年4月,洋槐村村委从梅州市岭河种养专业合作社接手用天河区财政局扶贫资金开展的油茶种植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油茶树存活率较低。黄伟作为时任驻村扶贫干部,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且发现后不报告、不制止、不纠正;对推进油茶种植项目预判不够,未能制定长期合理规划,对扶贫项目损失负有责任。2018年2月,黄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埔区九龙镇莲塘村村委违规以现金形式支付扶贫投资款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黄埔区九龙镇莲塘村村委与广州市进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约定以区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并违规以现金形式,将扶贫投资款分5批共计人民币182.25万元支付给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炽彬。陈炽彬在2013年2月至2015年3月间,以公司名义按约定返还村委扶贫投资款和收益共计人民币105.39万元。2015年11月陈炽彬病逝后,该公司新法人代表以未收到扶贫投资款为由,拒绝偿还剩余款项,直至2017年12月,村委仍未追回人民币93.5万元的扶贫投资款和收益。时任莲塘村村委会主任陈少洪,违规批准以现金形式支付扶贫投资款,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任莲塘村监委会主任、村委出纳员陈串金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对村委违规开支扶贫款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并具体经办违规事宜,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陈少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串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追缴。

增城区派潭镇旧高埔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叔金、原支委兼出纳张志雄截留、私分技术培训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张叔金伙同张志雄等人,三次截留增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补偿给该村参加技术培训村民的误工费,并将其中人民币4.08万元的款项进行私分,张叔金、张志雄每人分得人民币6800元。此外,张叔金、张志雄还存在虚列计生工作油费和误餐费在镇财务结算中心报销、以虚列增大工程开支等方式套取现金并私分等问题。2017年2月,张叔金、张志雄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外语与商贸系原副主任高军私自截留、套取国家贫困学生奖助学金问题。2011年以来,高军在担任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外语与商贸系副主任期间,违规将国家助学金名额直接分配给与自己关系较好的学生,通过违规手段获取贫困学生助学金人民币2.6万元;2012年11月,高军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人民币5.4万元。同时,高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问题。2017年9月,高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困难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压实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通报强调,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后三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查处对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重点查办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迅速查处、从重处理,强化纪律震慑,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职能部门以及有关扶贫责任单位,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扶贫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斩断腐败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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