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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10-12 17:40:17    

    今年以来,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信号。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一、陈永青等虚报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款的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惠来县鳌江镇山栗村干部在明知该村没有学生在鳌江中学就读的情况下,伪造学生名单,虚报并领取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款共10200元,分发给该村当年在某中学读书的学生。案发后,时任山栗村委会主任陈永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委员陈明木、鳌江中学校长蔡娘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陈辉贤等违规申报低保对象的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普宁市麒麟镇新溪村违反相关规定将村“两委”干部陈婵惠的配偶确定为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被申报为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案发后,时任新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辉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程序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党支部委员陈岳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陈婵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陈锦柱等违规协助骗取危房改造金并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榕城区仙桥街道湖南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兼平林党支部书记、经联社主任陈锦柱明知其胞弟陈某波不符合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资金申报条件,仍然指使他人为其办理申报手续,并默许其使用虚假照片通过验收,骗取上级财政部门拨款共12000元。陈某波领取12000元后,分别送给陈锦柱、平林经联社副主任陈炎俊、经联社干部陈少波、负责危房申报登记工作的陈惠周、出纳员陈锦松等5人各1000元。对此,陈锦柱、陈惠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炎俊、陈锦松、陈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林潮生非法截留危房改造扶持金等问题

  揭阳产业园霖磐镇林业站副站长林潮生在任霖磐镇西龙村书记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该村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合计36万多元,其中部分被用于私分给西龙村“两委”干部、各联社负责人等人,部分被用于村委日常开支费用,林潮生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因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林潮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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