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汇总 > 党风政风监督曝光专栏 > 监督曝光 > 揭阳 >正文

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12-29 19:12:31    

近日,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新违规公款接待送礼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揭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林新在无公函情况下,违规公款接待、宴请及送礼合计13.69万元。2018年9月,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主动上缴违纪款项。

2.揭东区锡场镇华清村干部集体收受村民财物的问题。2016年,华清村村民林某群为感谢村“两委”为其解决厝地历史遗留问题,将人民币12000元交给时任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林壁龙,委托其送给村“两委”干部。林壁龙将12000元平均分配给包括自己在内的15名村干部。案发后,除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旭练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外,林壁龙等13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3.惠来县东陇镇寄陇村村干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洋酒问题。2013年12月,寄陇村村干部方永标、方汉英、方贞生、方君旭、方少洪、方锡彬等6人以庆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名聚餐,并在事后将饮用的两瓶洋酒共计10500元,伪造“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及资料开支”单据,在村账务列支。2018年10月,方永标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每人各退回1750元共计10500元。

4.揭西县五经富镇泮坑村村干部巧立名目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3月,泮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高镇耀和村报账员高自坤以代办医保报销手续、新农保等相关业务工作补贴的名义,违规领取五经富镇拨付给泮坑村的“党员代理服务站”工作补助经费各3600元,共计7200元。2018年9月,高镇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高自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揭阳市纪委监委)

附件: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10233762号

      nyqfw@gd.gov.cn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