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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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揭阳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中秋节、春节期间,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公司职工作为节日福利;违规购买、赠送高档烟酒、滋补品;使用高档白酒超标准接待。时任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黄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用村集体资金送礼及超标准用餐、接待等问题。2016年和2017年春节前夕,惠来县华湖镇溪洋村多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乌鱼用于送礼;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该村还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村集体资金慰问送礼、安排工作用餐和接待等问题。惠来县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吴通、村委会主任吴坚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金额已退回。
三、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洪阳中队中队长刘群生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14年4月,时任普宁市大南山派出所副所长刘群生违规操办其母亲丧事,收受辖区内和美村等12个行政村所送帛金1万多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普宁市纪委给予刘群生党内警告处分。
四、普宁市公路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郑云新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07年至2014年,郑云新在没有任何公务、没有履行请假报批手续情况下,先后多次使用普宁市公路局及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的公务车到深圳、东莞等地办私事,并在单位报销外出途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共计4.55万元。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普宁市公路局以交通茶水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给该局工作人员。普宁市纪委给予郑云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发后,郑云新主动上缴违纪所得。(揭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