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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4-30 16:57:09    

“五一”、端午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始兴县委农办原主任周文华私车公养的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周文华在任始兴县委农办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2次共计8500元。2019年3月,周文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南雄市河堤管理所原副主任王顺太公车私用等问题。2019年1月3日至6日,王顺太先后3次擅自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搭载朋友或老乡办私事。期间,王顺太发生交通事故并肇事逃逸。2019年1月,王顺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武江区江湾镇梁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来华等4人违规发放、领取奖金补贴的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江湾镇梁屋村委会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公示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无相关文件规定依据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上级下拨的农村基层组织专项工作经费发放奖金、补贴。其中,村“两委”干部陈来华、姜党雄、许冠珍、胡永兰等4人分别领取11280元。2019年2月,陈来华、姜党雄、许冠珍、胡永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大寮坑村村“两委”干部赵才顺、赵才保、赵良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的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赵才顺先后3次组织赵才保、赵良兴等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在饭店和娱乐场所,共消费3575元,并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2018年9月,赵才顺、赵才保、赵良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韶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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