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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通报广东省明华机械公司韶关分公司公款旅游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5-08-11 12:52:37    

  2013年7月,广东省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组织该公司党员公款旅游,共使用公款6.331万元;2014年7月,该公司再次组织党员公款旅游,产生费用5.916万元,并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汝雄是两次公款旅游的组织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秀芳不仅对公司两次组织公款旅游一事未制止,而且还参加了2014年的旅游,没有起到监督之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4年9月26日,经中共韶关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汝雄、廖秀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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