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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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广东省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组织该公司党员公款旅游,共使用公款6.331万元;2014年7月,该公司再次组织党员公款旅游,产生费用5.916万元,并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汝雄是两次公款旅游的组织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秀芳不仅对公司两次组织公款旅游一事未制止,而且还参加了2014年的旅游,没有起到监督之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4年9月26日,经中共韶关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汝雄、廖秀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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