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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9-12 17:58:03    

今年以来,汕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释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坚强决心。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宗,处理党员干部10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李楚宏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时任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经理李楚宏主持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给公司班子成员增发劳务补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该公司原班子成员7人,违规领取劳务补贴金额共计人民币122000元。调查中还发现班子成员李楚宏、李书河、高思敏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9月,李楚宏、李书河、高思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12月,王孟辉受到诫勉处理(王孟辉于2013年11月到任,虽未参加班子会议研究,但领取了部分劳务补贴);2018年4月,林少才、谢奕光、林丹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林陶然违规赠送节日礼金问题。2018年2月6日,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林陶然在潮阳区海门镇政府大楼楼下,委托潮阳区海门镇文化服务中心临时负责人余先裕将三个信封(内各装人民币500元)转交给海门镇政府有关领导,林陶然在与余先裕交接时被市纪委暗访人员现场查获。2018年4月,被委托人余先裕受到诫勉处理;2018年8月,林陶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汕头市公路桥梁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陈秋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市公路桥梁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陈秋盛将其妻子名下的私家车与市公路桥梁总公司签订借用车辆协议,该车除了被公司用于日常公务外,陈秋盛本人在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期间,也时有驾驶该车办理私事,借用期间该车的年审、保险、车船税、年票、维修保养及加油费用共计人民币42349元,均在市公路桥梁总公司报销,其中陈秋盛使用该车办理私事涉及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0.3元。2017年12月,陈秋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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