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汇总 > 党风政风监督曝光专栏 > 监督曝光 > 汕头 >正文

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6-16 19:01:2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决策部署。近日,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执纪,形成震慑,倒逼环保责任落实。

环保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篡改检查结果

2016年4月29日,金平区环保局监察股副股长陈松强、执法人员谢映鸿等人在金平区西港路尾二围片12格执法时,查获个体经营者张金文的电镀加工场违法排污后,对该加工场现场查封并取样送市环保局监测站鉴定,监测结果均已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按规定应把检测数据报省环保厅认可后,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环境污染刑事责任。陈松强、谢映鸿分别收受张金文所送人民币5200元后,徇私舞弊,篡改该案现场检查记录,使张金文加工场免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纪委2017年6月13日对直接责任者陈松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金平环保局副局长郑镇城、监察股股长曹德成、监测站站长杨瑞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网格长环境监管履职不力被党内警告

溪南镇梅浦村村委会未能按照《汕头市澄海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日常检查、巡查工作,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不到位,对该村一非法生产电镀工场未能及时巡查发现并上报。2016年10月28日,该经营点被市、区联合执法组检查发现,并被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列为重点案件督办。溪南镇梅浦村委会主任邹胜豪作为梅浦村环境网格化监管的网格长,对该村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失职行为。2017年2月6日,澄海区纪委给予邹胜豪党内警告处分。  

巡查监管不到位清查落后产能不细致

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关于广东粤盛兴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潮阳区金灶镇径头村)废气水污染的信件后,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现配套5台套电热铸造炉,超出原环评审批2台套,该公司还存在一台连铸机属淘汰落后产能必须报废等问题,潮阳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开展巡查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区发改局在开展钢铁行业落后产能核查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清理核查工作不细致的问题。2017年4月7日,潮阳区纪委给予区发改局综合股股长钟秀发党内警告处分,潮阳区监察局给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科员林宝胜,区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副局长林少荣行政警告处分;2017年9月6日,潮阳区监察局给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廖明奇行政警告处分。  

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

2016年12月2日,潮南区环保局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两英镇政府到古溪居委巡查时,发现有魏某洲、庄某泽分别经营的二处非法工场正在生产,没有办理任何环保行政审批手续,没有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外排放。古溪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坚全对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古溪居委出现二处非法排污工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因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24日,潮南区纪委给予李坚全开除党籍处分。

附件: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合作单位: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10233762号

      nyqfw@gd.gov.cn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