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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5-08-06 14:54:50    

  汕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动真格、出实招,严肃查处“四风”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潮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吴锡海,在担任潮南区总工会主席期间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澳县云澳镇云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振先,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期间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金平区海安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柳勤樟,利用上班时间从事营利性活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潮阳区人武部职工郑增鑫及郑少雄、刘伯亮、刘裕明、吴寿洪、肖猷杰、张少玲、陈丽璇、张湘燕等8名医生,在2014年征兵体检过程中,违规收受应征青年送给的“红包”。郑增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人武部工作岗位;郑少雄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按照收受红包数额扣发10倍奖金或补贴;刘伯亮、刘裕明、吴寿洪、肖猷杰、张少玲、陈丽璇、张湘燕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被责令暂停执业活动1年并按照收受红包数额扣发10倍奖金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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