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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市监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典型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8-04-11 10:28:09    

去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云安区高村镇镇、村干部失职失责,致使佛洞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扶贫政策问题。佛洞村委会原主任覃汉文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陈某妹、陈某泉和黄某妹3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款共计10万元。覃汉文以陈某妹是精准扶贫对象为由,认为其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违规帮其递交书面申请并获批,致使陈某妹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4万元。佛洞村“两委”委员曾容英受覃汉文的指使,在明知黄某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帮其递交书面申请,致使黄某妹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元。佛洞村“两委”委员黄星权作为村委会公章保管人,没有认真审核陈某泉危房改造申请资料便加盖公章,致使陈某泉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万元。佛洞村“两委”委员罗锦常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按照规定对曾某林的经济收入进行定期核查,致使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曾某林长期违规领取低保金。佛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卓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高村镇党委副书记吴宏锋,镇委委员、副镇长林木源,镇农村土地流转中心主任、村规所所长莫金发,镇民政办原负责人黄国庆在农村危房改造、低保等扶贫政策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国家公共财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覃汉文、黄国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容英、黄星权、罗锦常、李卓明、莫金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宏锋、林木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罗定市龙湾镇双合村委会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民兵营长谭千贤违规为其侄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10月,谭千贤在明知其侄子谭某荣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虚构建房照片资料,并利用其保管村委会印章之便加盖村委会印章提交上级审核,致使谭某荣取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1万元。谭千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郁南县平台镇石台村委会委员、文书岑敬钊违规为其母亲申报危房改造资格问题。2016年,岑敬钊在明知其母亲刘某连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虚假资料,违规为其母亲申请危房改造资格,后经上级部门审核发现取消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岑敬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云城区安塘街道珍竹村委副主任宁海燕违规为其亲属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8月,宁海燕利用职务之便,亲自为其家婆何某填写虚假资料,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何某取得危房改造补助款2万元。宁海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浮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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