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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关于4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3-08 15:38:41    

为深入贯彻执行《云浮市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把排查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直接责任人、问责一批领导干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机制制度等“五个一批”工作落到实处,云浮市纪委加大对为官不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云城区安塘街董国强养殖场违法排污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云城区安塘街布贯村委董国强养殖场一直没有依法持有禽畜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用地批文、防疫登记等手续,属无环评、无用地审批、无防疫登记的违规养殖场,群众多次投诉其偷排养殖废水到附近河道,导致周边环境臭气熏天、农作物受损,严重影响河道水质和群众生产生活。在长达3年多时间里,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云城分局、云城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城区安塘街道办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该养殖场违规养殖行为,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徐鉴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执法二室主任冯志雄受到记过处分;云城区安塘街道办副主任毛碧贤、环保办原主任徐均泉、国土所所长董杏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塘街道环保办主任陈碧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安塘街董氏农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人李启瑞,安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黎日焕、党工委委员冯海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二、云浮市云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经营云龙堆场倾倒石材废渣污染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林地使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的情况下,云浮市云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堆场倾倒大量石材废渣,群众多次投诉反映该堆场堆放石材废渣造成环境污染,但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整治、彻底查处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暗访曝光后,云城区河口街道办迅速关闭堆场并回填复耕复绿。云城区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冼金棠、党工委委员徐坚华分别受到免予纪律处分,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云城区副区长、河口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孟刚,河口街道环保办主任毛亦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向云城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云浮市星辰驾驶职业考训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经营尖底堆场堆放石材等废渣污染问题。2014年8月开始,在未办理土地变更及占用林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为建设驾驶员训练基地,云浮市星辰驾驶职业考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倾倒石材、建筑余泥等废渣来平整场地,但云城区高峰街道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均未能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查处,致使废渣堆填量达数万立方,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高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罗国雄、高峰街道办原主任吴春林、党工委委员徐天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峰街道办副主任李秀文、环保办主任陈仕坤分别受到记大过处分;高峰街道办国土所所长张楚昊、林业站负责人詹容汉分别受到记过处分;高峰街道党工委委员陈小红、人大联络办副主任廖尚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徐鉴元因上述问题和云龙堆场石材废渣污染环境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高峰街道办向云城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西江沿岸(云安都杨段)码头违法经营造成污染屡禁不止问题。2016年12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线索,市环保局云安分局、云安区水务局对西江沿岸(云安都杨段)码头进行综合整治,责令相关码头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10个码头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防洪评价批复等资料后才能经营。但整治期间部分码头仍在违规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市环保局云安分局、云安区水务局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该违法行为,履行专项整治职责不到位。市环保局云安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玉荣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环保局云安分局原副局长阮志坚受到诫勉谈话,并进行组织处理;市环保局云安分局副局长陈镜芬,云安区水务局副局长李金旺、原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张帮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通报的4起环保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反映出来的是云浮市当前一些地方、单位和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履职不到位、执法软弱、查处不力、不敢较真碰硬、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凝心聚力,敢于担当,尽职尽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为推动云浮振兴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抓实干,着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履职担当精神,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群众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该查处不查处、该问责不问责,或查处问责不力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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