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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4-27 11:31:01    

2017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在严惩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照扶贫工作责任链,严肃问责了一批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和在审核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郁南县建城镇镇、村干部失职渎职,致使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建城镇龙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德祥,东坑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张景全,沙隆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伍志强,新峡村委会委员、民兵营长宾锦钊在明知自己不符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上级申报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建城镇政府副科级干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吴锦祥、建城镇政府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诚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建城镇多名村干部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黄德祥、张景全、伍志强、宾锦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吴锦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城区南盛镇铁场村村干部失职失责,致使村民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南盛镇铁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培元,村委会副主任刘敏全,村委会委员陈华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村民刘某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后经上级部门发现并取消其申报资格。刘培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刘培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敏全、陈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兴县水台镇石龙岗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时任石龙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桂华,时任石龙岗村委委员、文书何北泉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何某荣和何某光成功领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共4万元,造成不良影响。何桂华、何北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兴县太平镇王香地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太平镇王香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卓华,村委会委员梁永友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叶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冯卓华、梁永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兴县新城镇云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北添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黄北添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叶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黄北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新兴县六祖镇西联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时任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佛红,时任村委会委员黎兴雄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黎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张佛红、黎兴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新兴县六祖镇龙庆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文豪,村委会委员江建青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苏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潘文豪、江建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新兴县簕竹镇六联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伯贵,村委会副主任苏银华明知六联村委会两户村民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仍违规帮助两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后经上级部门审核发现并取消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格。钟伯贵、苏银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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