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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4起损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5-09-02 11:13:08    

  一、阳春市合水镇潭震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赖学华、田心村党支部委员兼统计员张安福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案。

  2008年下半年,阳春市合水镇政府将250亩种粮补贴指标划分给所属的潭震、平北等九个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分配给所属的农户,潭震村委会分得约30亩种粮补贴指标。潭震村委会在准备分配前述种粮补贴指标时,时任潭震村委会书记兼主任的赖学华与村委会统计员张安福经商量,决定两人私分这笔种粮补贴指标,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自2008年9月至2014年3月,赖学华以林显瑞、赖成军的名义,由张安福填报虚假数据报送给阳春市合水镇政府,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其中赖学华分得2.12万元,张安福分得1.83万元。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阳东区大八镇太垌村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盘奕伟等人集体贪污案。

  2004年至2013年2月,盘奕伟伙同村干部黎新莹、黄英强、盘永利,伪造虚假的承包合同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229195.5元。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阳东区东平镇允泊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刘国铭,主任助理梁广进职务侵占案。

  2010年至2011年,刘国铭用村委会集体资金缴交应由个人支付的社保费6781.70元,三次参与私分集体土地承包款和售地款,其个人得款22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梁广进两次参与私分村集体土地承包款和售地款,其个人得款2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阳西县新圩镇古井村党支部组织委员王成福索贿案。

  2008年“黑格比”台风过后,王成福找到古井村委会新村村民王某许(全倒户)并告知其有重建家园指标,每户可领补助款13000元,如果想要指标,就要给5000元的活动经费。王某许同意。经申请,王某许获得重建家园指标。2008年11月至12月,王成福先后两次用摩托车搭载王某许到新圩镇民政办签领重建家园补助款。后王成福两次向王某许索取活动经费共5000元。王成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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