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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本网原创稿     日期:2019-06-06 17:13:4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连州市东陂镇香花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为建假作为,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问题。2015年,张为建明知时任村干部廖国祥、李太福、谭桂娣不符合贫困户及危房改造户申报条件,仍然同意将3人列入扶助名单并进行公示。之后,廖国祥、李太福、谭桂娣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的手段,每人骗取挂扶单位危房改造扶贫资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9月,东陂镇纪委分别给予张为建、廖国祥、李太福、谭桂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二、英德市大洞镇麻蕉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黄石灶,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周招娣不作为,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领取到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6年,黄石灶、周招娣负责麻蕉村危房改造申报和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等初核工作。在危房改造申报阶段,两人没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黄某的家庭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入户调查,便通过其申请。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阶段,两人也没有对黄某房屋进行现场验收,便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上签字审核上报。此后,黄某成功领取到危房改造资金人民币20000元。2019年4月,大洞镇纪委分别给予黄石灶、周招娣党内警告处分。上述危房改造资金被追缴。

三、阳山县岭背镇松木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麦文庭慢作为,导致五保户死亡后五保金和新农保待遇资金继续发放问题。松木村五保户陈某于2014年11月11日死亡,村干部麦文庭没有及时将陈某死亡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以致政府相关部门在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一直发放陈某五保金,合计人民币7334.62元;在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间一直发放陈某的新农保待遇资金,合计人民币1140元。2018年11月,岭背镇纪委给予麦文庭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五保金和新农保待遇资金被追缴。

(清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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