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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走心入脑才能见实效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9-02-13 1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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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题为《广东强化自我监督为纪检监察干部“补钙强身”,一场警示教育会唤醒两名“迷途者”》的文章。据报道,去年11月25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省、市、县、镇四级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时接受警示教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在会上对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十种突出表现进行了深刻剖析,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发出“九个有没有”之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补钙强身”。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的短短4天之内,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纪委书记庄某某和坡头区纪委常委张某某就先后到当地纪委监委交代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人生要面对的选择很多,但关键的就那么几个。庄某某和张某某曾经选错了,但这次选对了。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只会越来越严,不会“歇脚松气”“告一段落”。对于已经犯错的干部来说,是相信组织、主动找组织,以便“疾在腠理”时就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还是讳疾忌医、等待组织上门,最终成为“病入膏肓”的“烂树”而被连根拔掉?这是一个要紧的问题,往往决定当事者以什么样的身份走完一生。回避现实无济于事,自欺欺人更不可取,忠诚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把问题向组织讲清楚,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与庄某某、张某某最终作出正确选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梁波在警示大会后却选择了侥幸与沉默,最终他为自己的沉默付出了代价——2018年12月20日,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邓梁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正衣寇;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其实还可以多说一句——“以案为鉴,可保平安。”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都非常重视警示教育工作,目的就是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永葆“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忏悔录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来,引以为戒,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严管就是厚爱,警示教育体现的是组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然而,总有一些“悟性差”的人,他们不是把自己摆进去“见不贤而内自省”,而是怀着“猎奇心理”当“看客”;也总有些“记性差”的人,他们当下受震撼,但余音绕梁不过三日,就又我行我素,不该拿的钱照拿,不该办的事照办,最后自己也成了“片中人”。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吴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期间曾向组织坦言,自己也观看了很多警示片,但未能真正从灵魂深处去警醒自己,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总是心存侥幸,未能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一再错过组织对自己的挽救机会。”

“往事既已谬,来者犹可追。”一个个案例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在读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时,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走心入脑,摆进去一次还不够,要自觉、深入、经常地摆进去,只有这样,才能让震撼保鲜、让敬畏长存。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党员干部一定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当善怕者,做清醒人。(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