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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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揭阳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长郭映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映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涉案款物,涉嫌贪污犯罪;在办理有关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循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郭映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映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映波简历
郭映波,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普宁人,大学文化程度,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3月至1993年6月任佛山军分区司令部正连职参谋;
1993年6月至1994年12月任佛山军分区政治部正连职干事;
1994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副营职干事;
1996年3月至1997年9月任揭阳军分区政治部副营职干事;
1997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揭阳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副营职干事;
1997年12月至2000年7月任揭阳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正营职干事;
2000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揭阳军分区政治部宣保科科长;
2001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揭阳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揭东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2004年6月至2008年4月任揭东县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政委;
2008年4月至2012年9月任揭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委;
2012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揭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政委;
2015年10月任揭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2018年10月被免去揭阳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2018年11月被免去揭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揭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