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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5-01-23 17:39: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1月13日,东莞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一、东莞市发改局副局长肖必良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东莞市发改局副局长肖必良擅自组织他人以考察的名义用公款旅游,又于 2013年8月擅自组织他人以工作交流的名义用公款到温泉酒店住宿。案发后,相关人员已全额退还费用。肖必良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肖必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霍永健用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问题。2013年11月21日,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霍永健用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8493元。案发后,霍永健已全额退还费用。经市纪委决定并报市委批准,给予霍永健党内警告处分。

三、塘厦镇莲湖社区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慰问金问题。2014年1月24日、25日,塘厦镇莲湖社区借宴请老人和军烈属之机,宴请了全体党员、干部并发放慰问金。市纪委决定,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莲湖社区党工委书记彭连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大岭山镇大沙村违规发放慰问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间,大岭山镇大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殷耀辉和现任党工委书记殷进维,连续两年以春节慰问和“七一”建党节慰问的名义,向村民代表和党员发放500至1000元不等的慰问金。市纪委决定,对殷耀辉和殷进维擅自动用村集体资金发放节日慰问金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东莞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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