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党风   作者:党 锋   时间:2022-07-18 15:42:13  浏览次数:-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在新发展新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2月22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作出了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心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督促各责任部门全面履行主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耕地这个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强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从严惩治粮仓“硕鼠”。要及时发现纠正贯彻乡村振兴部署要求走形式、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提高监督精准性。要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紧盯项目政策落地、审批验收、资金安排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打通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中梗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产业扶持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专项监督,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落地,看住国家和集体资金。

  增强系统观念。贯通融合各种监督力量,依据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责任分解,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助职责统筹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监督合力。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政治体检。要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凡属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要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强有力的监督切实护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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