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磨“善”的底色
有力有效履行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的高度,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
善,是道德修炼的起点和基础。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怀善心、行善事,是以党性、党规、党纪为准则,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向导的,既讲党性又讲情义,既讲原则又讲风格。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的道德境界、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坚持不懈打磨好“善”的人生底色。
“善”能生“威”。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任,只有内心善良才会嫉恶如仇,看到老百姓被“村霸”“恶霸”“地霸”“水霸”欺压,就会怒从心生,拍案而起,生出“打虎”“拍蝇”“猎狐”“惩恶”的“威”。这种“威”,是对公道正义的坚持;是勇气和担当的体现;还是求真较真的态度。“善”能生“诚”。“善”是一种美德,它的源泉是在内心,如果你挖掘,它将汩汩地涌出。所以,“善”具有最强的感染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心地善良,与人为善,在执纪执法过程中诚心实意地对待同志,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运用监督执纪“七个看”和问责“六字诀”,把执纪执法过程变成一个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的过程,让人感受到“诚”,才会使人信服,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当然,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善”并非一味迁就不问是非。古人说:“闻恶不可就恶,恐为谗夫泄怒;闻善不可即亲,恐引奸人进身。”这种“善”,更应是明辨是非、去伪存真,遇“恶”惩“恶”,为不公者鸣不平。“善”能生“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守住廉洁的底线,既来自于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还来自于内心的觉悟。一个真正有了“善”的底色的人,收了贿赂会不安,欺负老百姓会不忍,干了坏事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若有真“善”,便能止步,便能顿悟。这正是“三不”一体推进中“不想”的真谛、本质、源头。“善”能生“正”。正因为有了“善”的底色,才能去除私心杂念,保持浩然正气。对于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正”则是最基本的要求:无正气,办案时不能秉公;无正气,逆境中会动摇;无正气,受诱惑时便会堕落;无正气,反腐败斗争就不能所向披靡。
“善”的底色起自于党性修养的千锤百炼,成之于一点一滴的积累精进。有了向上向善的执着,就能秉持平和心,对初心使命始终如一,对正气、正道、正义矢志不渝。只有打磨好了“善”的底色,将这种“善”融入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在工作实践中修炼“善”,将这种“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才能更加有力有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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