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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22-02-25 17: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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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坚决拥护组织对我作出的处分决定,今后我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要相信组织、忠于组织、依靠组织。”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写信的是一名被该市纪委监委处分的党员干部张某。

  张某原就职于某市管国有企业下属参股企业,该企业由国有方和民营方共同出资参股,张某为国有方代表,任企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3月,因对该企业套取现金违规发放薪酬问题承担直接责任,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张某被广州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鉴于张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和自首等情节,该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对其减轻处理,作出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和撤职、降低两个职级的政务处分,张某得以保留党籍和公职。

  “我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对我的帮助。”在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其宣布处分决定时,张某感慨万分。

  “这样的处分充分体现了市纪委监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担当作为的处理原则,令我感动!”近日,与张某同案的另一名企业副总经理冯某也寄来感谢信,表达同样的感触。“纪委的同志不是冷冰冰只看问题,他们坚持纪法情理贯通,帮助我认识错误,也开导鼓励我继续做好工作。”

  “‘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我们始终注重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案人员介绍,处分下达后,张某等人主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积极协助推进追讨国有资产诉讼等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及时挽回、减少损失约2亿余元,保障了该企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力维护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回访教育“三位一体”制度机制。去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333人,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0.0%、22.2%、4.1%、3.7%,对72名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教育,为127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接下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积极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探索市区联动制定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等,努力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纪委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不仅仅是处理处分人,还有更重要的教育引导职能。我们要从这封特殊的感谢信中总结思考,让每一次处分都收到良好综合效果。”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