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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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肇庆市广宁县通过设立村(居)纪检监察岗、聘任监督员、加强村组公章使用管理等多项措施,严管“小微权力”,推进监察监督向农村基层延伸。
为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广宁县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16个乡镇派出监察组,在178个村(居)设立纪检监察岗,构建起县镇村三级监察监督网络,确保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各村(居)纪检监察岗设组长1名、组员2名,其中组长由镇纪委班子成员担任,组员则通过聘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农村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在群众中有威信的群众代表组成。目前,全县178个村(居)534名监督员均已到岗履责,采取列席会议、现场监督、日常监督、定期走访等方式,重点对农村基层“三重一大”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照有关程序及时向镇监察组(镇纪委)或县纪委监委移送和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广宁县将4421个村民小组所有公章集中监管,实行“一柜两锁三签名”,规范和加强村组公章的使用管理。“一柜”即在各村(居)委会设立一个公章保存柜,按村民小组个数设立若干小抽屉,由各村民小组自存公章;“两锁”即每个村民小组公章保存柜及小抽屉各有一把锁,钥匙由一名村(居)委会干部和所属的村民小组组长分别保管;“三签名”即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每一次用章均要有审批人、审核人、经手人三个人签名。
此外,该县还通过建立村级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示范点、组织开展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对村级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等举措,促进农村基层“公权力”规范、阳光、廉洁运行。
(广宁县纪委监委)